要離刺荊軻 作品

第一百三十七章 威福初用

 元豐八年五月乙未(初三)。

 延和殿便殿聽政。

 御史臺和大理寺審了一個月的京東路吳居厚案,今日終於偵結。

 吳居厚因為已經處罰過了,按照一罪不兩罰的原則,以中大夫知廬州,只命有司訓斥、告誡。

 但依舊准許他在赴任廬州前,循例陛辭。

 毋庸置疑,這是太皇太后抬了他一手。

 畢竟,吳居厚都快審了一個月了,查來查去,御史們甚至將吳家的地窖都刨開了,也沒有找到他任何貪汙的證據!

 他廉潔的不像士大夫!

 京東都路的賬本上的公使錢,他都沒怎麼動過。

 去年一年,只支用了五百貫公使錢,用來招待過往官吏。

 待制重臣,一年用五百貫公使錢?!

 所以,此事傳出去後,甚至還有人開始惋惜起來了。

 當年某個姓文的太師,在成都府雪中宴客,一頓飯就吃掉了不止這麼多吧!?

 ‘吳敦老只是忠於王命而已,他有什麼錯?’這是新黨大臣們的辯解。

 ‘吳敦老若能改其倍克,不失為能吏’這是某個姓韓的相公在私底下說的。

 而隨著御史臺的審訊。

 京東路轉運司裡,另外兩個倍克吏,也沒有查出來什麼大問題。

 呂公雅、霍翔的家裡面,也就是個普通正常士大夫的家庭財產情況。

 既不算奢侈也算不上寒酸。

 至少去查的御史們是這麼說的。

 所以,朝奉大夫、提舉京東路保馬、兼保甲霍翔知密州,同管勾京西路保馬兼保甲呂公雅知濠州。

 連寄祿官都沒有降,撐死算貶謫!

 甚至比滕子京貶謫巴陵郡的處罰烈度還要低!

 而另一位涉案高官,京東路都轉運副使沈希顏,甚至只是就地訓誡,令其戴罪立功,仍舊留任原職!

 沈希顏可是吳居厚的副手!

 但他甚至都沒有罰銅、展磨勘,只是不疼不癢的幾句訓誡——確定不是表揚嗎?

 這一切,都宣告朝野——兩宮也喜歡錢。

 只是,搞錢的方式注意一點!

 別搞這麼大,別弄到兩宮不好收場!

 吳居厚案的落幕,也意味著李定案,也將迎來偵結。

 目前來看,李定的毛病雖然揪出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