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峰 作品

第六十四章 火上澆油

    人是一種很複雜的動物,他們往往會在某件關乎自身利益的事情上,做出一些充滿私慾的選擇,但是誰也不能否認,這種人偶爾又會爆發出人性的光輝。

    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人,自然也沒有絕對的壞人,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一面,所以單從一件事上,想去看出一個人的好壞,是比較困難的。

    黃保軍這個人雖然比較操蛋,但是他對妻子張豔是真心不錯,這一點,從他孩子都三歲了,卻依然能陪張豔過結婚紀念日這一件事情上,就能得到充分的證明。

    江湖中人普遍迷信鬼神,因為他們做過的惡事太多,這些事久而久之的積壓在心底,肯定會對一個人的性格造成影響,而人又是一種善於自我調節情緒的動物,所以他們需要有一個宣洩點,來把這些負面情緒傾瀉出去,對於敏感多疑的混子們來說,這些事講述給誰最安全呢?

    家人?

    愛人?

    兄弟?

    情人?

    不!對於見慣了背叛、出賣與利用的混子們來說,那種真正屬於自己的秘密,說給誰,都他媽不安全!

    所以他們最終只能選擇,把這些對別人羞於啟齒的經歷,講述給香案上面供奉的那些,形態各異的雕塑。

    因為鬼神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所以不管你把多麼令人髮指的故事對他們講了,那個泥胎也能做到守口如瓶,把你敘述的故事長埋心底。

    並且這些人還能抱著一種趨吉避凶的心態:我已經把事情對神佛講了,那麼神佛也能原諒我!

    如果神佛真能原諒你做下的惡,那麼世人供奉他們的正義和天理,又體現在哪呢?

    所謂的滿天神佛,其實說白了,也不過是我們心中的一個個的憧憬與希望罷了。

    黃保軍是個混子,而且是個不能免俗的混子,所以他也迷信,並且篤定的認為,張豔是自己的幸運星,更是一個旺夫的女人。

    因為兩個人認識的那一年,黃保軍連混子都算不上,撐死了說,也就是一個二十三四歲,依然還在街邊上瞎混的盲流子,而那一年,張豔十八歲,並且是所在學校公認的校花。

    一個二十四歲,還每天泡在網吧啃乾脆面,欺負中學生要錢買火腿腸的盲流子,一個青春芳華,在學校裡追求者排長隊的姑娘,兩個人不僅走到了一起,並且能走到今天,還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孩子,黃保軍每次從外面回到家裡,在看見自己的嬌妻和寶貝兒子以後,都會感嘆命運的神奇之處,他也曾跪在寶相肅穆的佛殿前,感謝著上蒼對自己的眷顧。

    黃保軍是最近幾年才發跡的,當年他跟張豔處對象的時候,一雙鞋能穿大半年,出去打架賺的那點人頭費,幾乎全都花在了招待朋友的飯局上,黃保軍知道自己配不上張豔,所以開始廣交朋友,想要努力抓住所有能向上爬的機會,但命運似乎不斷地跟黃保軍開著玩笑,那幾年,他賺的錢全都花在了那幫狐朋狗友身上,錢一點沒攢下,最終得到的回報無非三個評價,“仗義”和“傻逼”,亦或是一個“仗義的傻逼”。

    在這期間,張豔不管黃保軍混的好與不好,都始終對他不離不棄,甚至在剛剛過完二十歲生日以後,就把戶口本偷了出來,跟黃保軍登記結婚了,因為這件事,她還跟家裡斷絕了關係,那段時間,不管生活多麼困苦難捱,黃保軍從沒聽到過張豔的一句埋怨。

    得妻如此,夫復何求?

    兩個人結婚之後,黃保軍的事業仍舊沒有起色,直到張豔懷孕的時候,兩個人還住在十二平米的出租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