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糖 作品

第二百九十四章 婚禮

    人群中,一陣陣喧鬧的聲響。

    常歡在大家的簇擁下,走進了禮堂,看著站在上面的迎接她的男子,常歡臉上露出了笑容來。

    砰砰砰!

    陣陣禮炮聲,在常歡的耳邊響起。

    唐玲立刻給常歡打了傘,保護住了常歡,沒被禮炮淹沒。

    張叔領著常歡,來到了顧司琛的面前,親手把常歡交到了顧司琛的手上,道:“司琛,歡歡以後,就交給你了,你一定要好好待她!”

    “我會的,張叔。”

    “歡歡,你要照顧好自己。”張叔的眼中,帶著不捨。

    常歡點頭道:“謝謝張叔。我會的。”

    兩人沒有多少話說,十幾年來,這是他們難得近親的一次。

    然而,卻不知道要說些什麼。

    等到常歡轉身和顧司琛一起前行的時候,張叔恍然發現,自己對這個女兒,好像真的沒什麼太大的印象,這是為什麼?因為他怎麼關心過常歡。

    可現在看著對方要結婚了,明明他這個做父親的,最應該保護好常歡,讓常歡沒有任何後顧之憂嫁給顧司琛的,現在卻已經失去了這個資格。

    不知怎的,他心裡艱澀難受。

    難怪常歡,一直都不願意喊他父親,一直惦記著自己死去親爸爸。

    他根本就不是個稱職的父親。

    若是廖淑蘭在這裡,她可以跟他細數常歡哪一年生了什麼病,哪一年發燒住了院,上了學開了多少次家長會,什麼季節買了新衣服……等等,無論做了什麼,廖淑蘭都會有印象,都會記得很多。

    但是他呢?

    他對常歡的記憶,只有一個不哭不鬧,乖巧漂亮的小女孩,是家裡的拖油瓶,只要不餓著,給上學,好像這就足夠了,他做了自己該做的。

    現在回首往事,他發現自己一次親近常歡的時候都沒有過。

    他有印象的是那一年,常歡跟著廖淑蘭來到自己家的時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常歡因為不適應當地的氣候,燒了三次,有一次甚至是晚上,一張臉燒的通紅,他嫌鬧騰,直接把錢給了廖淑蘭,讓廖淑蘭一個人帶著孩子出門了,自己繼續睡覺。

    可心裡有愧疚感。

    他沒睡著。

    他想追出去,陪著廖淑蘭,做一個父親該做的事情。

    但是想到常歡不是自己的女兒,身上沒有流著他的血,他又遲疑了,就這樣躺在了床上,直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