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林生 作品

第1871章 一千五百萬

  三十枚金光丹,按理來說,他應該高興才是。

  意味著,他們不用付出兩千四百萬中品靈石賠償給那個人,但他們的損失也極其巨大啊。

  他們可是與林逸訂立契約,每枚金光丹需要付出五十萬枚中品靈石。

  三十枚金光丹,他們需要付出一千五百萬中品靈石。

  何況在這之前他們已經買下了一枚金光丹,為此他們要耗費一千五百五十萬枚中品靈石。

  這筆交易,不管是何種方式,損失不可謂不大。

  望向林逸的眼神,刑管事都覺得此人與他們是一夥。

  不可能在一天多一點的時間,三份靈藥可以煉製出三十枚金光丹,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或許在這之前,他們身上已經有了不少金光丹,聯手坑騙他們的靈石。

  但讓他有些想不通的是,如果他們真的一夥人聯手坑騙他們天樞樓的話,根本無需拿出金光丹,反而他們可以賺取更多的靈石。

  畢竟,一旦拿出金光丹,此人可是需要補齊剩餘的靈石,他們不僅無法得到兩千四百萬中品靈石,還需要將金光丹以高價買回去,實在有些想不通。

  不對,他們將金光丹聚集在手中,或許可以繼續行騙,到時賺取到的利益更大。

  刑管事突然想通此事的緣由,看林逸的眼神更不對了。

  林逸都有些莫名其妙,不僅那個人想要將他生吞活剝,刑管事的眼神也不對勁。

  那個人的情況還好理解,畢竟讓他損失了兩千四百萬中品靈石,還要讓他以高價買回十枚金光丹,仇恨自己情有可原。

  可刑管事是什麼情況?

  因為自己拿出的金光丹數量太多,讓他們天樞樓損失巨大?

  為了煉製三份靈藥,林逸可謂是將煉丹之道極限爆發,只不過,他沒有追究丹藥品質的極限,而是追求速度的極限,丹藥品質自然一般。

  就算是在下品靈丹中,其成色也是下等。

  不過,他可不管這麼多,不僅要追求速度極限,還要追求數量的極限,每一爐丹藥都是十枚。

  太殘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