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笑笑夢 作品

第一百五十四章

這個紅點出現時,柳真真不知道是誰,等到看清對方的id後,她神情錯愕,如果不是汽車安全帶束縛了她,差點一蹦三尺高。




前段時間熱搜鬧得很大,她當然知道treasure是誰,大家都說他是一個神通廣大的人,他揭露了太多秘密,可這樣的人,對方為什麼找上她?難道對方知道了什麼?




她、她後悔了。




好人自然無所畏懼,可她不是好人,她的立場太混雜,她的顧慮又太多了。以至於treasure的對話框亮起時,她第一反應是驚恐和心虛。




她飛快地刪掉那條求助。




又想關閉對話框,想裝作無事發生的樣子。




對面似乎能猜到她在想什麼,一句話跳了出來,treasure發了一條:“別怕,我是來幫你,你心存某種難以言說的顧慮是嗎?”




少女愣在原地,心口一緊。出租車前視鏡裡,她嘴唇開合幾次,似乎有點不敢置信。




“我可以為你們證明。”




這對話沒頭沒尾,尋常人也許看不明白,八成還要怒罵一句謎語人滾出江州。奈何柳真真處在迷局之中,瞬間就讀懂了,對方的言下之意是:我能在警方面前證明你們沒有包庇窩藏收容,你們是無辜的,是遭到脅迫的。




其實……




這句話未必有她讀明白的意思,可不知道為什麼,一種強烈的直覺告訴她,對方的臺詞就是這樣。




柳真真眼淚差點就下來了。最終她忍受住了,晶瑩的淚水沒有流淌下來,在眼眶裡打轉。




她一字一句地打下一串話:“treasure,你是網絡大紅人,我很感謝你看到我的求助特地找上我,可你什麼都不知道,你知道什麼啊……”她的顧慮,她的糾結以及她深深的痛苦,都無法一一言說。




她在學校裡不敢跟朋友說,怕遭遇異樣的目光,她怕事情鬧大了,她的身世曝光,她更不想揹負“殺人犯女兒”這個外號過一生。




流言蜚語是一把把利刃,會將一個人逼上絕路。




所以她無人可以傾訴。




treasure是一個陌生人,對方似乎還知道一些什麼,她才敢張口。




柳真真不敢報警。




矛盾如她,又希望有人能透過茫茫人海,洞悉她的處境,拯救她於水火之中。實際上她心中重重糾結,還有無法言說的羞恥,通過動態的閃回片段,江雪律一一都看見了。




在女孩心裡,這不是簡單的報警不報警的事情。




原因一,她母親柳慧娟是父親手裡的人質,報警恐怕會打了玉瓶,她母親會遭到報復,沒有完全的措施她不敢。




二是“包庇”這個界限太模糊了——




母親柳慧娟曾經跟女兒的對話,“真真別去報警,警察不會相信你的,你知道……一個男人在外逃亡二十年,卻有一個十六歲的女兒是什麼概念嗎?我們母女倆在警察眼裡並不清白。”




這話如同一




盆冷水,讓柳真真全身透心涼,深入骨髓的寒意。沒錯,她的年齡成了她母親這輩子撇不開的嫌疑。




她的血緣父親是田波。




可田波在外邊二十年,她卻只有十六歲,警方不是能被隨意糊弄的傻子,這致命的漏洞完全在告訴他們——這倆男女之間藕斷絲連。




“田波在逃亡期間還跟妻子接觸過,說明他回到過轄區,而我們警察一無所知,你們說,這還不是包庇?”




“我們警察早就懷疑柳慧娟跟田波私底下多有接觸,連孩子都生了,這妥妥的就是鐵證!說不定她私底下還給田波一些錢財,讓田波能一直在外邊逃匿。”田波跑太遠了,警察大江南北跟著跑,抓都抓不住,自然懷疑有人暗中通風報信。




最大的懷疑對象自然是柳慧娟。




南湘警方怒不可遏,這個案子破是破了,可嫌疑人逍遙法外,鬧得當地人心惶惶。大家都擔心,田波會來入室搶劫殺人。




柳慧娟無比痛苦地告訴女兒:“早在上個世紀末,南湘警方就已經懷疑我了。我跟他是夫妻,南湘警察認為,他逃亡之前,一定有把去向告訴我,可我什麼都不知道,我連他殺過人、要逃跑我都不知道……”




女人嗓音沙啞到失聲,眼神一片渾濁,“後續警方又在家裡的磚瓦房裡發現了兩千塊現金和一小塊金子,我都不知道這個地方藏錢了,還藏了那麼多,他們認為這是田波留給我的。”




誰能明白她悲哀的心情。




嫁錯了一個男人,她這輩子全都毀了。




柳慧娟永遠無法忘記,她被請進警察局裡的一幕。警察懷疑地盯著她,“你和田波是夫妻關係,十里八鄉都說你們夫妻感情很好,他要逃跑之前,什麼都沒跟你說?你別包庇他!”




她當時年僅二十出頭,坐在審訊椅上不斷惶恐搖頭:“警察同志,我真的不知道!他什麼都沒跟我說!”




另一名老警察目光灼灼地盯著她,又把問題重複了一遍,略微拔高了音量,似乎想透過一雙火眼金睛看她是否說謊。




“那藏在牆縫裡的兩千塊錢,你又怎麼解釋?他入室搶劫了兩萬現金,就留了十分之一給你,他很看重你啊。”




“這件事不簡單,建議你想好了再回答,不要總是一問三不知。”




“警察同志,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那一刻柳慧娟簡直跳了黃河水也洗不乾淨,後續的事情柳真真也清楚了,因為柳慧娟說:“案發後,我被轄區警方要求在本地停留五年,五年內不得離開戶籍所屬地。”作為嫌疑人家屬,她哪裡也去不了。




作為一個良民,她前半生從沒有進過警局,可認識了田波後,事發後,當月她被傳喚警局的次數就超過了十次,兩隻手掌都數不清楚。




那個男人害苦了她!




破案壓力壓在南湘警方身上,南湘警方找不到田波,只能把她這個最後一個接觸人,更是枕邊人,當做案件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