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棟何葉 作品

第434章 陪你瘋一回

  何義勇最後一個走進小會議室,把手中的筆記本往桌子上一丟,隨口宣佈:“開會!”

  然後坐到椅子裡,掃視一週,繼續道:“今天這個臨時會議,議題只有一個,那就是討論有關對樑棟同志的處理方案。下面首先由胡書記跟大家說一說樑棟同志涉嫌違規違紀的問題。”

  胡鐵軍裝模作樣地翻開筆記本,清了一下嗓子,開口道:“各位常委,幾天前,我們市紀委接到了實名舉報,涉及到了槐安縣縣委書記樑棟同志。舉報說他在招投標中,公然向‘萬家地產’索賄,他們為了拿到項目,只好滿足了樑棟同志的要求,給他送去了一張銀行卡。我們接到實名舉報後,嚴格按照紀委辦案程序,要求樑棟同志到市紀委接受問話。樑棟同志卻以為承包商討要工程款為藉口,跑到了申城。我們沒有辦法,只好派了兩個調查員去他的辦公室查找證據,沒想到還真有所發現,在樑棟同志辦公室的抽屜裡發現了一張銀行卡,經過舉報人確認後,確認那張銀行卡就是他們送給樑棟的那一張,裡面的五十萬現金還在。但是,樑棟同志到現在仍一口咬定,說他從未有過索賄行為,還誣陷我們陷害於他。”

  胡鐵軍說完,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會場陷入短暫的平靜。

  過了好一會兒,一向不怎麼在常委會會議上發表意見的軍分區政委形勇開口道:“我先說兩句。我兩個疑問:第一,據我所知,樑棟同志家裡十分有錢,他有什麼理由要冒著極大的風險,在招投標會上向企業索賄呢?從動機上來講,這根本就站不住腳。第二,你們派偵查員去樑棟同志的辦公室調查證據,到底合不合規?”

  “我們事先經過樑棟同志同意了的。”胡鐵軍解釋了一句。

  “合不合規跟樑棟同志同不同意沒有關係。國家規定,搜查只能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偵查人員進行,其他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對公民人身和住宅進行搜查。你們公然搜查樑棟同志的辦公室,屬於程序違法!而且,你們搜查的全過程,有沒有執法記錄儀拍攝全過程?如果沒有的話,如何認定你們所謂的證據不是有人故意栽贓陷害?”邢勇好像一口氣把這兩年在常委會上欠下的話,全說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