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

 可薛家這一大家子,除了家眷之外,奴僕也不少,這些奴僕就沒有主子那樣的好運氣了,他們被拉到東市上,再次買賣,運氣好的遇到好一點的主家,運氣不好的被買回去,就說不準什麼樣子了。

 沈初和李長安被人擠著,不知不覺到了口馬行周圍。

 一串的僕人和婢女被聚在一起,待在口馬行門前的空地上,其中甚至還有抱著孩子的婦人。

 各個都面色蒼白。

 畢竟前主家是薛家,他們在薛家,名義上雖然是下人,可過得卻比長安的普通百姓都還要好些,如今卻如牛羊一般被放在此處任人挑選,一般的高門大戶都有自己的家僕也不會來買這些其他高門大戶人家出來的奴僕,他們還說不準落到誰手裡呢。

 尤其是其中幾個容貌姣好的女婢,都已經忍不住哭出了聲。

 被旁人買回去做妾還好,若是落到了不好的地方,豈不是生不如死?

 其中還有一個抱著三四歲大小的女孩的婦人,在眾人圍觀下更加狼狽,只能抱著自己的女兒讓她別哭,可那樣小的孩子哪是能哄住的年紀,還是躲在她娘懷裡哭得厲害。

 先過來問價的都是穿著富貴的人家,僕人堆裡有長相姣好的女婢和身體健壯的男子連忙湊上前推銷自己。

 去富貴人家家中幹活總比前途未卜強。

 其中倒也有去問那個帶著孩子的婦人的,只是聽了人牙子的介紹之後都要搖著頭走了。

 大唐人還是喜歡生過孩子的婦人的,這樣的婦人說明有生育能力,寡婦往往寡不了幾年就會再嫁,帶孩子更不是問題了,娶了她娘,孩子自然也就是自己的孩子了,正好養大了還是個勞動力。

 怎麼這個婦人問的多,卻無人買她?

 沈初垂下了眸子,拉著李長安從人群中走了出去,進了一個賣羊湯和胡餅的鋪子。

 “快到午時了,先吃飯吧。”沈初抬起頭,勉強笑了笑。

 李長安看著沈初,託著腮:“老師總是這樣心善,可現在終究和先前不同了。”

 沈初嗔怒扔給她一個胡餅:“吃你的飯。毛都沒長齊還教育起你老師來了。”

 李長安吐吐舌頭,做了個鬼臉,才拿起胡餅泡在羊湯中吃了起來。

 吃完了飯,沈初就帶著李長安離開了東市,而後半路上忽然一拍手。

 “今日答應了長初兄要去幫他搬家,竟險些忘了。”沈初歉意的看著李長安,“與人有約,到底不好失約,你先回去吧。”

 李長安挑了下眉:“好哦。”

 見到李長安應下,沈初如釋重負一般轉身就走。

 等到沈初走遠了,李長安才摸摸下巴,自言自語:“我看上去就那麼好糊弄

 嗎?”

 就沈初這個尷尬的演技也覺得他能騙過她?不是她瞧不起自己的老師,沈初這個拙劣的演技在李唐皇室裡都活不過三個月。

 李長安輕嘖一聲,轉頭就帶著跟著自己的兩個侍衛一頭扎回了東市,直奔口馬行而去。

 沈初一和李長安分開就又回到了口馬行,他穿梭在人群中,希望看到那個抱著孩子的婦人已經被想娶妻的人買走。

 卻只看到了孤零零待在原地抱著孩子的婦人。

 “為何沒人買她?”沈初詢問人牙。

 按照大唐律法,買賣奴僕時候賣方不能隱瞞情況欺騙買家,甚至若是買家買回去以後覺得被騙了還能三日內到官府立契處毀約。

 人牙也沒試圖隱瞞,他低聲告訴沈初:“這個婦人原先是薛家七郎的身邊人,只是沒有妻妾的名分,所以入不得掖庭,只能當奴僕來發賣。”

 薛家七郎並不是薛鏽,但也是薛家的嫡系子弟。這個婦人是薛家七郎的身邊人,那這個孩子就是薛家人了。

 現在聖人剛剛清算了薛家,薛家人的後人,誰都不願意買回家,總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若是無人買她,那最後她會到何處去?”沈初遲疑了一下,問道。

 人牙聳聳肩:“那便降價,母女分開買,小孩買到外地,總會有法子。”

 “你想買她們?三貫錢。”人牙看沈初面上仍然有猶豫之色,忙開口推銷,“這價格是貴了些,可這個女人長得好看,又會識字算賬,三貫錢可虧不著你。若是你嫌棄這個孩子麻煩,那把她留在這就行,給你便宜到兩貫五百錢。”

 沈初卻不是因為價格猶豫的,而是因為身份。

 李長安是武惠妃這邊的人,這個孩子卻是薛家的人,沈初不得不想這會不會給李長安帶來麻煩。

 “買下吧。”

 一道童聲從沈初身後響起。

 李長安看著沈初,道:“除了我,也沒幾個人敢在現在這時候買下這對母女了。”

 其他人躲開這個麻煩事還來不及呢,誰敢在這個時候買下薛家人呢。

 “不會給我帶來麻煩的。”李長安安撫的對著沈初笑了笑。

 不過她也不是為了讓沈初心安才說這話的。武惠妃還不至於心眼小到計較一個三四歲的孩子,莫說這個孩子還不是薛鏽的孩子了,就算是薛鏽的嫡女,武惠妃也不會把一個孩子放在眼裡,從頭到尾,武惠妃針對的也只有“李瑛黨”。

 薛鏽只是運氣不好是李瑛黨內最重要的一個罷了,武惠妃會想辦法弄死他,卻不至於想著殺他全家,畢竟就連薛鏽的妻子和嫡親女兒都還在掖庭內好好活著呢,怎麼也輪不到一個奴婢生的隔了七層血脈的侄女。

 只是旁人都寧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罷了。

 沈初這才放下心來,他腰間繫著兩個腰袋,一個布料好、上面還用青色絲線繡著竹子,一個布料差、都洗的起了毛邊。

 他摸了摸那個起了毛邊的袋子,裡面顯然沒法塞進去三

 貫錢,本來他今天也不是特意來買奴婢的,身上當然不會隨身帶著幾十斤錢了。

 “先立個文契,我回家中取了錢再來可好?”沈初跟人牙商量。

 李長安忍不住出聲:“老師何不用此袋之金?”

 她指著那個繡著青竹的袋子。

 沈初平日要用錢買名聲,身上是帶著錢的,銅錢不好攜帶,可金子還是好攜帶的。

 “那不是我的錢。”沈初慢吞吞道。

 他往外撒錢,是因為他要擴大自己的名聲。這是李長安交給他做的事情。青竹袋中是他從李長安這裡拿到的錢,就應當只做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