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作品

7 有了錢,說什麼都是對的


                 人不能窮。

  人窮了,做什麼都是錯的。

  人要有錢。

  人有錢了,說什麼都是對的。

  這個道理,我十六歲就明白了。

  ......

  自從我被傳出,是蓉城首富沈臨風的兒子以後。

  我的生活就大大改變了。

  首先家裡的酒鬼父親。

  以前我在家,連看他一眼就要挨一頓揍。

  但是現在,他卻嬉皮笑臉地湊在我的面前。

  “嘿嘿,苟旦,我沒白疼你,去向你的親爹借個十萬八萬來給我花花。”

  我沒有回覆他,只是輕蔑地盯了他一眼。

  彎腰,抱起地上的一箱酒。

  果然,見我動他的酒,我爹就開始現出原形了。

  “小畜生,你幹嘛!”

  我沒有害怕,依舊冷漠地盯著他。

  這一回,他那高舉在空中的手,卻沒有打向我。

  看來在利益面前,他還是能夠約束自己的行為。

  我直接將酒扔了出去。

  咔嚓——

  酒瓶破碎,冒著氣泡的酒浸溼了地面。

  門口,我爹一臉心疼地看著這些啤酒。

  我卻朝他警告起來。

  “以後不許在家裡喝酒。”

  我爹聽後,氣不打一出來,反手正要扇我耳光時。

  另外一個身影卻攔住了他的巴掌。

  “老狗,你敢打我的兒子?”

  於是我看見了十分滑稽的一面。

  我的酒鬼父親,跟我的毒蟲母親,竟然開始維護我了。

  只見我母親站在我的面前,一把推開正要扇我耳光的父親,然後插著腰,裝模做樣地說著。

  “苟旦,都怪媽媽以前不在家,讓你受委屈了。”

  “現在你不用擔心了,媽媽回來了,誰都不能打你!”

  我媽還假裝溫柔地,想用手來摸我的臉蛋。

  我無情地將她伸過來的手甩開。

  然後也用對待我爹一樣冷漠的態度看著她。

  “你不是說要弄死我嗎?”

  “要不是因為你,陳虎就不會在我的身上捅一刀!”

  我永遠不會忘記,我媽因為幾百塊錢,就把我給賣了。

  現在我的命金貴了,他們兩個就像吸血鬼一樣,想要趴在我的身上吸血。

  不過我可不會給他們這個機會。

  “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