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作品

536 帶槍作客


                 “你出事兒的時候,林嘯被關進了局裡,魯力被人槍擊了,就我啥事兒也沒幹!”

  “作為一個男人,作為家族裡的頂樑柱,我的心裡過意不去!”

  “他白振虎不是牛嗎?不是有槍嗎?他今天來,我要了他的命!”

  沈念一邊說著,一邊用手捂著後腰,似乎是藏了什麼東西。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臂,然後將他整個人翻轉過來,果然在他的後背看見了一個刀把!

  沈念還想反抗,我直接抽出他後背的刀,然後推開了他。

  低頭看著手中的刀,這把刀是他常常帶在身邊的那把匕首,是他專門用來保護家人的刀。

  但我絕不允許,他用這把刀來做蠢事兒。

  “你要幹嘛?你要殺人啊?”

  我拿著刀,朝沈念質問起來。

  “你知道白振虎有多少人嗎?”

  “三千人!”

  “而且還是帶槍的三千人!”

  “你就拿這玩意兒跟人家對抗,你幼不幼稚?你天不天真!”

  面對我的嘲諷,沈念心中的恨意沒有減少一點,他固執地朝我走了過來,然後伸手要奪過我手裡的匕首。

  “你把刀還給我!”

  “我今天就一命換一命!”

  我自然不會把匕首給他,高高舉起拿著匕首的手,然後用憤怒的眼神看著他。

  可就在我們兩個爭吵的時候,殊不知,白振虎已經帶著人走進了我的家門。

  “喲,我白振虎走南闖北去過不少人家。”

  “可我還是頭一回,看見有人手裡拽著刀來歡迎我的!”

  一股冷風,將白振虎的聲音吹到了我的耳朵裡。

  我連忙將擋在眼前的沈念推開,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後笑嘻嘻地看向白振虎。

  “白少爺,我弟弟跟我鬧著玩兒呢,這不是殺人的刀,這是......水果刀!”

  說完,我趕緊將手裡的刀,插在了茶几上的果盤裡。

  抬頭看去,白振虎威風地站在門口,他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但卻沒有打領帶,釦子也沒有全部繫上,裡面露出來一件時髦的花襯衣,雙手插在褲兜裡,一隻腳朝前,不停地抖著。

  整個人看上去痞氣十足,跟初次見面那種客氣感,天差地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