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作品

934 理想主義


                 當沈墨從李愛火的手中,接過那把永遠都無法發射出子彈的槍後,不由得眉頭一皺。

  這支老式左輪,槍管,槍把,和槍口,都散落著白色灰塵,而且聞上去,還有一股怪味兒。

  “這就是你的配槍?”

  沈墨疑惑地發問。

  這種老式左輪,起碼是二十多年前的產物了,現在還在服役?

  “這是我爹的配槍。”

  李愛火連忙解釋道。

  “那你爹呢?”沈墨立即對眼前的李愛火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一邊發問,一邊用袖口清理左輪槍上的白色粉末。

  李愛火指了指手槍:“我爹粘在上面呢。”

  “那些白色的粉末,就是我爹的骨灰。”

  咔噠——

  沈墨嚇得手抖了一下,老式左輪直接掉在桌上。

  只見李愛火,眼神複雜地看向桌子上的陳舊手槍。

  這把槍,就好像一個火種,一個從天上偷下來的火種,而他,正是盜火的普羅米修斯,要用這“火種”去點燃蓉城最陰暗的環境。

  沈墨低頭看去,他以前有過一把格洛克手槍,那把手槍的質感很好,即便是放在現在,還有軍隊在使用,所以他對槍也產生了一種莫名的情感。

  一把槍,如果頻繁使用,那麼它的槍管一定鋥亮無比,別的地方可以不保養,但是槍管一定要乾淨。

  可是眼前這把老式左輪,仔細瞧去,槍管甚至還有鐵鏽。

  這種槍,很明顯不能發射子彈,跟街邊的玩具槍一樣,只能拿在手裡裝裝樣子罷了。

  “李愛火,你還是不夠信任我。”

  “這把槍,應該不能開火吧?”

  沈墨要搶,李愛火就給他一把不能發射子彈的廢槍。

  跟當初林虎一樣。

  李愛火給林虎的也是這把槍。

  在李愛火的心中,沈墨的位置跟林虎一樣,並沒有取得自己的信任,所以只能給他們一把不能殺人的利器。

  “你很聰明,一下子就看出來了,不像林虎,林虎一點都沒發現這把槍的秘密。”

  李愛火微笑著說道。

  “這把槍,是我老媽從我爸的骨灰盒裡掏出來的,是一把——善良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