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碩莫薯 作品

第14章 請上差

 看守獄卒幾乎是小半個時辰就踮著腳進來看一次,深怕出了什麼岔子。 

 監牢之中的齊燁蜷縮著身體,抱著雙膝,如同一個無助的孩子。 

 卯時過半,也就是早上六點多的時候,獄卒輕聲喚醒了半夢半醒的齊燁。 

 “世子爺,小的得帶您上去了。” 

 獄卒依舊是那副點頭哈腰的模樣,另一個囚犯吳俊傑聽到“世子爺”三個字,揉了揉眼睛,以為自己出現了幻聽。 

 齊燁站起身:“我可以離開了?” 

 “吳大人要您上去。” 

 齊燁暗暗罵了聲娘,活動活動身體跨過了吳俊傑後走出牢門。 

 按大康律令,行兇、毆鬥者,皆關押於大牢之中,若是縣府、州府,由掌刑管律的典史負責,若是在京中,由負責司律主事負責,視情況將行兇者、苦主、目擊者聚於一處進行“調解”或是審判。 

 京兆府一共八個主事,從五到從七品,連上朝的資格都沒有,更無法擠入京中權貴的圈子,不過在京兆府中也算是小有權力,署理的都是“民”事。 

 只是事實上這些主事也很少真的去審案、判案,在他們眼中與“民”相關的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一般會交由班房文吏負責。 

 吏,並非官員,無品級,多是負責文書工作,再很多閒散的衙門充其量就是個跑腿或是代筆。 

 吳勘是署丞,論權利官職,不如主事,又比沒有品級的文吏高,平日統管的都是巡街、巡夜等雜事,武卒皆聽命於他。 

 齊燁被帶出大牢前往了公堂之外,興奮的一夜未睡的吳勘笑吟吟的站在臺階下。 

 見到齊燁來了,吳勘揮了揮手讓武卒離去,滿面不懷好意之色。 

 “你要武卒傳的話,倒是嚇煞本官了。” 

 吳勘四下看了看,見附近沒人,壓低了聲音:“只是不知你這世子成了庶民後,幽王府樹倒猢猻散,你那家丁護院是否還忠心於你。” 

 “少他媽廢話。”齊燁懶得多做口舌之爭:“你想怎樣。” 

 “世子可知我京兆府何時最為熱鬧?” 

 “你老孃出殯的時候。”齊燁打了個哈欠:“鑼鼓喧天,百姓人山人海高唱《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