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雲 作品

第三百四十八章 眼花了?




    “難道是我眼花了?還是我產生幻覺了?”林雲揉了揉眼睛。



    “嘀嘀嘀!”



    這時候,跟在後面的一輛車,已經按起催促的喇叭,林雲只好坐回到麵包車副駕駛。



    “林雲,怎麼了?”孫亞楠開口詢問。



    “呃,沒什麼,只是剛剛看到一個人,長得很像我朋友,應該是我眼花了。”林雲心不在焉的回答道。



    林雲心中在想,應該確實是自己眼花了。



    如果真的是孤狼的話,他既然能自由行動,肯定會來金都找自己吧?



    車子又行駛了一陣,最終停在了一個老舊的小水果店,這就是孫亞楠家的水果店。



    店鋪的位置有些偏,人流量不是很大,而且店鋪很小,也就二十平不到。



    “林雲,我這兒環境一般,也不知道你習不習慣,你將就著呆。”孫亞楠笑道。



    “沒事兒,我也是窮人家的孩子,這種環境我很習慣。”林雲微微一笑。



    “我高中輟學後,就進廠打過工,做過洗車工、服務員、苦力、銷售,足足八年,才攢錢盤下的這個店,雖然店小,但是我也心滿意足了,能有這個店,生活也算有個盼頭。”孫亞楠臉上露出開心的笑容。



    林雲對他豎起大拇指,努力的人都值得被尊敬。



    “對了林雲,你呢?你是幹嘛的?”孫亞楠看著林雲。



    “呃,我是大學生,大四、馬上大學畢業了。”林雲說到。



    林雲身份很多,修士、董事長、大學生……



    林雲沒有亮出自己董事長的身份,是不想給孫亞楠心理壓力。



    要是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肯定不可能這麼隨和的跟自己交流。



    林雲又問道:“對了,你妻子呢?”



    “她……,她嫌我窮,五年前丟下我和孩子跑了。”孫亞楠笑著搖搖頭,笑容顯得有些蒼白無力。



    “沒事兒,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林雲拍了拍孫亞楠的肩膀。



    孫亞楠笑著道:“其實我早就釋然了,我這麼窮,確實沒資格擁有愛情。”



    頓了頓,孫亞楠繼續道:“林雲,我去買點菜,晚上做頓飯招待你感謝你,菜市場就在對面,我很快回來。”



    孫亞楠離開後,林雲給劉波打了個電話,讓他從公司賬上取一千萬現金,然後派兩個人押送過來。



    打完電話後,林雲就找了個椅子坐下,然後拿出手機。



    林雲刷了一下新聞和微博,發現自己給蘇煙刷禮物的事情,竟然傳的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