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若君 作品

第2章 臭弟弟

 今兒是知青下鄉的日子,綠衣裳,紅飄帶,鑼鼓催三遍,光榮的城市少男少女們,要從此走向農村,走入群眾,把汗水和知識的種子,帶向這個國家的,每一個小山村。


 陳思雨剛出單元門,就聽到大街上震耳欲聾的鑼鼓聲。


 憑藉上輩子在這個城市裡生活的經驗,她抬頭望西北方向,那是空院的方向,北城文工總團就在空院隔壁,那也將是陳思雨準備去工作,並展現自我的地方。


 深吸一口氣,六十年代的空氣,清新又香甜。


 家屬都在院裡,要看看這一次院裡都有誰要下鄉,看到個細瘦的身影出現,同時嘆氣:“這麼瘦伶點兒,風吹吹就能倒吧,誰呀,也要下鄉了?”但看清臉,頓時齊聲說:“思雨,你是最該下鄉的一個,鑼催三遍了,快點,不然就不趕趟了。”


 挑的滿北城的小夥子們天天為了她爭風吃醋打群架。


 陳思雨,北城頭號尖果兒,全軍院的人都巴不得她趕緊滾蛋。


 按理,給大家如此嘲諷,陳思雨該害臊的,但她並不,大大方方,走向一個大媽,喊:“王阿姨。”


 “呸!”王阿姨應聲扭頭。


 她叫王芬芳,她兒子,正是陳念琴的證人方小海,也就是陳思雨所說的臭流氓。


 方小海確實跟陳思雨耍過流氓,但並不是男女意義上的耍。


 而是,方小海偷了他哥新制服上的綠軍帽送給了原身,想讓她坐他的自行車去耍子。


 結果原身戴上後,轉身跳上了剛剛遴選進空院的,身份好家世好,還是大學生的小夥子,高大光的自行車。


 方小海不但沒有贏得美女坐後座,還因為偷哥哥帽子捱了他哥一頓削,當然不服,於是堵著原身要自己的帽子。


 但原身是個只管吃拿不管給的主,不但不給,方小海才拉了她一把,她立刻大吼大叫,說方小海耍流氓,還叫囂,說要扭送方小海去公安局。


 最後,還是方父親自追屁股後面求情,原身才沒報案的。


 當然,新帽子也被她戴著耍了。


 此刻,仿如新春綠芽兒的小姑娘摘下頭上嶄新的綠軍帽,雙手款款捧著,奉到了王芬芳面前,彎腰,九十度鞠躬:“阿姨,我不該拿小海的帽子的,這帽子,我還給您。”


 咦,王芬芳堵著要了三回她都不捨得給的帽子,今兒卻要還了。


 抬頭,瘦津津的小丫頭一臉內疚,滿目誠懇。


 畢竟小孩子家家的,不懂做人,任性點也正常,更何況她今兒就要下鄉。


 王芬芳接過帽子,嘆氣說:“思雨,嬸知道你生得漂亮,小夥子們都愛巴你屁股後面,你也心高氣傲想嫁高門,但聽嬸一句勸,想嫁給高大光那種小夥子,光憑一頂帽子可不行。”


 陳思雨眼淚叭叭,點頭落淚:“嗯,阿姨我錯了。”


 孩子要下鄉吃苦了,還哭成這樣,你還能責備她啥?


 當然是選擇原諒啦。


 王芬芳掏了二毛糖票出來:“來,閨女,拿著,路上買糖吃。”


 陳思雨特別感慨,因為這個年代的人實在太淳樸。


 一啐了她三回的小尖果兒,兩滴眼淚王芬芳就原諒了,還給糖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