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空之罪 作品
第176章 要不要和伐難籤個契約?
伐難必須帶走,但直接綁定個子系統,用權限直接離開,風險好像又太大了。
林淵下意識就瞟了一眼,補償大禮包的第二項補償獎勵:
說實在的,有時候林淵覺得,簽訂契約還是蠻重要的,尤其是在璃月,這個被稱之為契約之都的國度。
當在看到這個契約之後,林淵腦子裡突然冒出來了一個想法:
要不要和伐難簽訂一個契約?
因為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遵守,尤其是重視契約精神的巖神和眾仙家。
所以有時候,在璃月遇到難辦的事情,籤個契約不失為一種很好的解決方法。
而且系統給的契約不同,這個契約具有強制執行效率。
如果簽訂,伐難也不會因為說夢話,被強行探查記憶等原因,暴露系統的存在,從而引起那些危險的注意。
只不過林淵想了一下,還是算了,走個形式,隨便和伐難籤一個普通的契約,應該就差不多行了吧。
如果用系統給的契約,一來是林淵感覺太浪費,二來是潛意識裡覺得,如果對象是伐難的話,完全沒有必要簽訂契約這種事情(理智表示你們是第一次見面,這種方式不妥當)。
只要簽訂一個普通的契約,哪怕沒有真正的強制約束力,一向重視契約精神的伐難,也絕對會處處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