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 作品

第56章 “還是結婚好”or“不能離婚”

 證據十分齊全,可以說直接錘死了男方的出軌行為。

 而看到這裡,眾人還以為只是一樁簡單的婚內出軌,可被告丈夫的辯護律師起身後,讓這件離婚案瞬間變得炸裂。

 被告律師並沒有反駁妻子提交的證據,而是又重新補充了一點——

 男方的所謂出軌對象,是個男人。

 民法典規定,除非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外異性長期同居才可能會構成過錯方。

 他們主張,與同性同居,並不構成法律規定的與他人同居,原告方不應該索要賠償。

 所以,這婚可以離,但是淨身出戶,不可能。

 而正在所有人都在心中替那位可憐的妻子鳴不平時,更加炸裂的來了。

 丈夫作為被告方,律師當庭提交證據,證明妻子也在婚姻存續期間有過多次出軌行為,只是並未像丈夫一樣與之同居。

 而其中不太重要的一點,那妻子出軌的對象,與丈夫的出軌對象。

 竟是同一個人!

 “好傢伙”

 這一場庭審,江綺遇被嚇了八跳,在最後這點出來的時候,實在是沒忍住低聲喃喃自語。

 好傢伙,真是好傢伙。

 這都不止純愛戰士應聲倒地了,牛頭人聽了都搖頭,直呼這夫妻倆才是真行家。

 在法庭辯論的過程中,那已經不知道算是夫妻還是姐妹的兩人,都恨不得撲上去活活將對方咬死。

 不過幸虧這倆人結婚三年沒有孩子,不存在撫養問題。

 庭審結束,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

 江綺遇才趁機晃了晃身旁祁逾的胳膊,湊近他耳邊壓低聲音道:

 “怎麼樣?”

 饒是祁逾見多識廣,方才也差點被這兩人的關係繞了進去,此時更是一改最開始的輕慢,表情認真的點了點頭:

 “受益匪淺。”

 而最終,評議結束,審判長宣佈:雙方均有過錯,但根據民法典和婚姻法,均無法構成法律意義上的過錯方。

 於是,審判長當庭宣判,兩人離婚,但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當!”

 法槌落下,這起離婚訴訟就這麼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