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妝成 作品

1774:夫妻共同財產!(4更)

    李鳳梅一連吐了好幾聲。

    啥遭意外,快過年說這話,太不吉利了!

    劉勇卻一下子心裡就舒服了,按照曉蘭支的招,繼續往下說:

    “你嫁給我了,就是劉家人,濤濤不是你親兒子?給你孃家人配股我不放心,也不願意,我就是摳。你要是想要啥‘安全感’,我倒是有個主意,你先聽聽行不行。”

    李鳳梅想吵架,又怕把孩子吵醒。

    劉勇今晚的態度和語氣不像是要吵架的。

    “你說,我看你能不能說出一朵花來!”

    李鳳梅咬著牙。

    “我們是兩口子,公司創立不是我一個人的事,這公司也是咱倆共同擁有的,只不過我以為你沒興趣管事,想開個服裝店輕鬆點還能照看兒子…現在瞧著是我想的太簡單,所以我決定把遠輝的股份轉一半給你,那服裝店也賺不到多少錢,你讓別人管著或關了也行,過了年你也進公司做事,以後你管公司的財務。公司一年賺多少錢,是咋賺的,你搞財務還看不清楚?把錢袋子都捏住了,總不會整天瞎想了!”

    李家人搞笑。

    居然挑撥他們兩口子的感情,讓他老婆懷疑他。

    李鳳梅真的開口試探,劉勇快被氣瘋了。

    李鳳梅沒想過劉勇會說出這種話來。

    現在的人其實還沒有啥夫妻共同財產的概念。

    1980年版的《婚姻法》不僅增加了計劃生育內容,還重新制定了男女青年的法定結婚年齡,也明確提出了夫妻共同財產的概念,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工資獎金和生產經營創造的收益,都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劉勇不懂這個法,李鳳梅也不懂這個法。

    就是‘遠輝’沒有李鳳梅的股份,它也是兩口子共同擁有的公司。

    其實就算懂了又咋樣,法律規定是一回事,又有多少人真的是按照法律規定在辦事?往往是兩口子賺錢多的一方有話語權,決定著家裡的錢要怎麼花,萬一離婚,也要看賺錢多的那一方有沒有良心,願意給多少!

    不僅是1987年,到2017年仍然是這樣,懂得為自己爭取利益的弱勢一方僅僅是一部分,真是上有法律下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