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的文 作品

第四百一十三章 父母也有坑的

  “所以您覺得若是父母不盡責,那麼子女難不成可以選擇換一對父母嗎?”同安覺得老夫人這話是有問題的。

  “有個故事,一個小孩子生下來,父母就把他扔給祖父母,自己出門做生意了。而祖父母覺得就是因為這個孩子,讓他們的兒子不能有更好的前途,於是拒絕養育孩子。而孩子的外祖父母,也覺得若不是這個孩子,他們的女兒也不會和這家人綁在一起,也不肯養這個孩子。

  那孩子就被鄰居和里正抱回去,孩子吃百家飯,穿百家衣養到了六歲。孩子要上學了,要有戶籍,要有名字,要有一個固定生活的地方。而且說實話,能把孩子養到六歲,他們已經盡了全力,真的孩子唸書,要很多錢的,萬一一直念下去,他們怕負擔不起。

  於是他們又把孩子扔給一個未婚的老師,於是這個孩子就由他的老師帶回去了。也是從這一天,這個孩子第一次有了屬於他自己的衣服;可以坐在桌子上吃飯;有了自己的房間,還有了自己的名字。

  他在老師家住到十歲,孩子的父母終於回來了。這時,你們對這孩子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孩子能答應?”

  歐萌萌想到長子這些年的不容易,他真的是三個孩子裡最難的。老二父母雙亡,住在遠房的叔爺家,沒有期待,也就既來之,則安之了;老三小閨女是自己賴到他們家的,人家親爹媽就在附近,就是沒時間照顧她,但是他們有空就來看看他們,送大把食物,給兩個男孩買西裝,買刮鬍刀。帶他們去澡堂子,老三的父親,其實在兩個男孩的青春期裡扮演了父親的角色。所以老三在家裡住得那叫一個理直氣壯。對兩個哥哥,她那叫一個賴啊!兩個哥哥拿她還沒輒。

  只有老大,有父母,又等於沒父母。一個月一百塊零花錢,給到十八沒有了。就給了八年,不到一萬塊。縱是孤兒院助養一個孩子,也沒他們這麼省心吧?

  其實有時,她都不知道該怎麼和長子說,你父母也許條件不好,或者說,也許他們太忙?這些好像都不是理由。因為他們在京城是出名的億萬富翁,家裡的金店開遍了大江南北,包括他們所在的城市,都有好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