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許 作品

第552章 爭執

    監察御史的最基本生存條件,便是風聞奏事的權利,任何事情、任何官員,只要自己想去彈劾,那便可以毫無忌憚的去彈劾,反正自己只是擁有彈劾權,終究的審判是要皇帝的乾綱獨斷,對錯都不干他的事。

    但是若事事都得調查個清楚,人證物證俱在,那他這個監察御史的權利將大打折扣,他們沒有調查權啊!

    最重要的是,他自己彈劾房俊“欺壓關中商賈,打擊西域胡商,利用其父之權勢,謀取不義之財貨,恐自此以後西域商路斷絕,關中財貨凋敝”這種罪名,本就是捕風捉影,哪裡能有真憑實據?

    就算有,掌控著西域商路、把持著關中商賈的房俊,多少人仰其鼻息依靠其存活,誰會站出來、誰敢站出來指證房俊?

    雖然不論如何自己都不會有罪,風聞奏事嘛,那肯定就有疏漏的時候,這也是律法所允許的。不能證明房俊有罪,但是房俊也不可那證明自己無罪,迫於壓力,皇帝最後還是很大可能要懲罰房俊,可是如此一來效果就完全不同了!

    謝文舉有些懵,他旁邊的張芳卻斷然道:“微臣贊同!吾等雖有風聞奏事之權力,但是亦要持心守正,本著嚴謹嚴肅公正無私的態度,去對待每一次的彈劾。乾坤朗朗、國法嚴厲,是對是錯逃不過上蒼的眼睛,更逃不過陛下的明察秋毫,微臣的彈劾,請求陛下頒旨嚴查。”

    張芳面上的神情嚴肅慷慨,心裡卻差點樂開了花。

    彈劾房俊之前,御史臺裡是有默契的。

    但是御史臺裡也絕對不是一個派系,自己和謝文舉可不是一夥的,只不過因為大家的目標一致,都是受到本派系大佬的指示所以才一起出手而已。

    而謝文舉彈劾房俊的罪名,那完全就是捕風捉影,根本就沒的查!說是道聽途說,還不如說是栽贓嫁禍潑髒水!可是自己彈劾的罪名,樁樁件件那都是實實在在,雖說比起謝文舉彈劾的罪名來說輕得多,但自己彈劾的“屢次毆打親王、重臣、官員,甚至於長安街頭將出家人毆打至重傷,囂張跋扈、目無王法”之罪名,甚至都無需調查,滿朝文武、長安百姓誰人不知誰人不曉?

    謝文舉一直以來都死死的壓制著他,現在居然天降良機,若能對個人的彈劾奏章嚴查,定可藉助馬周之手狠狠打擊謝文舉的名聲,自己必將趁勢而起,實在是一舉兩得!

    他身邊的謝文舉聽著張芳慷慨激昂正氣浩然的言語,差點氣得一口老血噴出來!

    特麼的,這還沒達到勝利呢,你就窩裡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