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許 作品

第1773章 敵一千八百四十章 歷史會記住我

    沒有支持蝦夷人乾脆將倭國滅掉、倭人殺絕,那才是處於帝國真略的考量,否則若是傳出唐軍對倭人肆意屠殺導致滅族,恐怕全天底下的番邦諸國都將視大唐如洪水猛獸,所到之處盡皆抵制,將會嚴重阻礙大唐的全球化戰略……

    其實說到底,房俊是明白就算屠殺也不可能將倭人真正殺絕,這麼大的地方這麼多的海島,隨便躲起來就找不到,就算有幾十萬人在本州島上肆意殺戮,也不可能當真將其滅種。

    若非有這份理智在,房俊早就發動大軍將千年後的大屠殺奉還給倭人。

    這等殘虐之民族,乃是人類史上最大的恥辱,將之滅族,普天同慶……

    吉士駒見到蘇我摩理勢被房俊訓斥,心底暗爽,卻也不說話,低眉垂眼一副乖寶寶形象。

    反正蝦夷人就死死的抱住唐人大腿,說什麼也不撒手就對了。

    談判的氣氛並不和諧,但是過程倒滿是順利。

    因為基本事宜事先都已經溝通過,

    ……

    倭國租借佐渡島於大唐,時限為五百年,租金每年一萬貫。

    倭國租借難波津於大唐,時限為五百年,租金每年兩萬貫。

    難波津開闢為倭國通商口岸,由大唐駐軍兩千維持治安,使得諸國商賈免遭盜匪之害,而一應軍事開支,則由倭國負擔。

    允許大唐商賈在倭國境內開採礦山,稅賦等同於倭人商賈,不得擅自加賦、隨意攤派。

    倭國之所有港口,任由大唐水師臨時停駐,不得驅逐。但有要求,當地衙門務必予以妥善協助,不得推脫。

    倭國以漢字為官方文字,大唐與倭國聯合推廣儒學,由倭國置備學舍,大唐派遣教員,其中大唐派遣倭國教授儒學之教員,地位等同於大唐使節。

    所有進入倭國境內之唐人,享有“治外法權”,若存在作奸犯科之事,需由大唐主官海外事務的衙門審理,倭國無權審訊……

    ……

    這便是大唐與倭國之間的協約,房俊為其命名為《唐倭癸卯條約》。

    當蘇我摩理勢在條約之上簽字,然後就著紅紅的印泥加蓋了倭國天皇之璽印,房俊心中頗為感慨……

    後世之國人但凡聽見“條約”這兩字,無不立即湧起屈辱憤怒之情緒,自近代以來林林總總之條約,就沒有一個好的。

    追溯最早期的正式條約,起初就要算唐德宗與吐蕃簽署的《唐、蕃清水盟約》。李二陛下在突厥兵臨城下之時也曾簽署了《渭水盟約》,但當時僅僅是“傾盡庫府”而已,連番大戰之後的長安附近庫府之中,又有多少餘錢呢?等到了《唐、蕃清水盟約》,才算是真正意義上喪權辱國,令大唐百姓飽受屈辱。

    國勢有強弱,月勢有圓缺,強盛之時開疆拓土馬踏天山,衰弱之時委曲求全忍辱負重,盡皆無可厚非,平常事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