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許 作品

第2198章 真相在歷史的背後

    許敬宗知道之後,果斷把裴氏休了,並以不孝的罪名上奏皇帝請求把許昂發配嶺南,高宗李治准奏。

    這件事能說是許敬宗不對麼?

    許昂的行為放在任何一個年代都是禽獸不如之舉,再是如此懲處都不為過,純屬罪有應得。而許敬宗納虞氏為妾,老夫少妻,又有什麼奇怪?

    “嫁少女於夷落,納采問名,唯聞於黷貨”,這樣的理由同樣蒼白無力,古代的婚姻本來是就是由家長包辦的,沒有自由戀愛這個說法,身為一個父親,把女兒嫁給誰,那是人家的家事,又不違法,收多少彩禮,也無定額。

    況且馮家也確實不錯,雖然遠了一點,但人家是嶺南的土皇帝,也不比一般的部堂級別高官差吧?

    至於《新唐書》給予的罪狀,““敬宗營第華僭,至造連樓,使諸妓走馬其上,縱酒奏樂自娛””,純屬扯淡。

    許敬宗身為宰相,受到李治重用,“朝廷重足事之,威寵熾灼,當時莫與比”,這樣的身份地位,生活奢華一些有什麼問題?

    似魏徵、于志寧那般高官顯爵卻依舊清貧、不喜物慾,著實難能可貴,可是豈能以他們的標準去要求天下人?

    許敬宗很有錢,也很喜歡花錢,這並沒有什麼問題,關鍵在於君子愛財,是否取之有道,只要非是貪墨收受賄賂,誰又能管得著?

    自古以來,許敬宗最重要的一條罪狀,便是篡改歷史。

    都是怎麼說的呢?

    封德彝因為和他有個人恩怨,許敬宗公報私仇,在寫歷史時,“盛加其罪惡”;錢九隴本是皇家奴隸出身,許敬宗因為和他結為兒女親家,便在史書中蓄意拔高,說他是門閥出身,尉遲敬德也因和許家有姻親關係,被隱瞞罪惡;李二陛下賜《威鳳賦》給長孫無忌,許敬宗改成賜尉遲敬德;白州人龐孝泰,被高句麗打敗,因為給了許敬宗錢,卻在史書中說“漢將驍健者,唯蘇定方與龐孝泰耳,曹繼叔、劉伯英皆出其下”……

    聽上去,會不會產生一種錯覺:許敬宗好厲害啊,煌煌歷史他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事實上,這絕無可能。

    許敬宗參與編撰的史書,是大唐官方編撰的正史,非是個人著作,一起參與編撰的大儒不可計數,許敬宗只不過是因為皇帝的信任以及個人的文學修養忝為領導,所有人都對史書是否完善負有責任,這些人個個都是一方大儒,豈能任由某個人一手遮天、肆意篡改?

    眾所周知,“著史”是古代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意義非常重大,必須在朝廷的政治綱領指導之下去完成。

    就好比在後世,黨史研究室請你去編寫黨史,難道長征、抗日的歷史任你隨意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