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小羊羔 作品

第744章 成為寡人的妃子

“寡君雖久居北地,卻早已聽聞,吳王即位之初,變法改革,便在吳國推行鼓勵生育之策,不論貴族或是平民,盡皆早婚早育,生養者獎賞,晚婚晚育者懲罰。”

“吳侯,寡君可有說錯?”

趙鞅皮笑肉不笑的說出這番話。

顯然是蓄謀已久的!

的確。

慶忌在第一次變法中,就已經在吳國出臺了鼓勵生育的政策。

政令中明確規定:國人不得以壯年男子迎娶老婦,或老邁男子不得迎娶壯婦,違令者一律嚴懲不貸!

再有,就是女子到十七歲,男子到二十歲,必須嫁娶,不然論其父母有罪,並勒令加倍繳納口賦……

這一道政策,為吳國增添了不少的人口,以至於被天下列國爭相效彷,起到了模範作用。

饒是如此,作為吳國的公子,慶忌的兒子們未必會遵守這一政令。

至少不會死板的去遵守。

如已經加冠的公子鴻、公子熙和公子繁,早在十六七歲的時候,便已經開始生兒育女,為吳國王室開枝散葉。

但,他們都沒有娶妻,只是迎娶了一房妾室。

妻妾是一樣的,只要能生育兒女,照樣不會被國府責罰。

這就相當於鑽了法律的空子!

西周禮制規定,男子二十歲“冠而列丈夫”。

即,將頭髮全部挽至頭頂結為髮髻,戴上保護髮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

女子則十五歲為“及笄”,也是將頭髮梳理為垂於腦後的髮髻,是為成年。

男女未達到成年年齡不得成婚。

《周禮》記載: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過二十三歲!

當然了,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所以這樣的規矩不可能一直不變。

一般來說,慶忌的諸公子到二十歲的時候,都必須娶妻,以起到帶頭作用。

按照虛歲,慶忌的嫡長子,吳國的太子恆,也不過十九歲……

的確還沒有到迎娶太子妃的時候!

“趙君,我吳國只是鼓勵早婚早育,寡人的兒子,吳國的公子,不到二十歲,不可娶妻,這已然是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