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小羊羔 作品

第944章 萬世古文之祖

 慶忌在鄧析、伯噽、范蠡等群臣的陪同下,來到稷下學宮的廣場之上,坐在了四方臺。 

 此時,偌大的廣場上,坐著數以千計的士子。 

 不止是稷下學宮的士子,也有許多慕名而來的士子。 

 這一場辯論會,註定會影響深遠,垂名史冊。 

 哪怕是孔丘、計然、老子這些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都悉數到場聽講。 

 至於辯論,那是士子們的事情,慶忌要做的則是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然後酌情制定吳國新的律法。 

 這算是一種“民主”了。 

 得益於吳國廣開言路,在各地建立起了官學,所以士子的數量暴增,都開始積極參與了國之大事當中。 

 他們有著參政議政的權力,這是慶忌給予的。 

 當然,要人身攻擊或者是誹謗君王,慶忌是絕不會姑息養奸的。 

 畢竟這樣的白眼狼,活著也是浪費糧食,死了還浪費土地。 

 作為吳國的廷尉,法家的代表人物,負責重新編撰《法經》的鄧析,第一時間登上了辯論臺,環視一週後,朗聲道:“二三子,我鄧析奉王命,開壇講學,廣納百家之言,還請二三子不吝賜教!” 

 “今日之議題,在於‘禮’、‘法’,何為禮法?” 

 “無禮人不立,無法國不成。” 

 “究竟是以禮教人,還是以法治人,請二三子暢所欲言,我大吳絕不以言獲罪!” 

 “現在存在之法令,還有待商榷者,其一——幹名犯義!” 

 “子孫控告祖父母、父母的行為,究竟是否治罪?還請二三子無所不言!” 

 話音一落,鄧析就退了下去。 

 名指名分,義指情義。 

 卑幼對尊長提起訴訟,為幹名犯義,即為犯罪。 

 這就是所謂的“幹名犯義”。 

 在原來的歷史上,幹名犯義是在元朝確立的一種罪名。 

 除了反叛、謀逆、故意殺人以外,兒子不許作證父親所犯的罪行,奴隸不許告發自己的主人,妻妾、弟弟、侄子不許告發自己的丈夫、哥哥、叔叔伯伯。 

 如果違背法令,出現告發行為,就是違背倫理道德、大傷風化的”幹名犯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