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關鈦金 作品

第八十章 元末奴隸周龐

    朱朗讓周龐坐到了周鑫和老喬的驢車上,一開始趙路還暗暗的提醒了一下週朗,這個周龐來歷不明,最好不要帶著上路。

    畢竟不能因為對方的磕頭,就直接將周龐給判定成為好人,因為周龐也有可能是歹人。

    不過,朱朗則是告訴趙路,將周龐帶上比不帶上要好,因為如果周龐是好人,剛剛說的都是真的,那麼他們的隊伍就多了一個人,這是有利的。

    而如果周龐不是好人,那麼將他帶上就可以讓周鑫和喬仁盯死周龐,至少沒有讓周龐在暗處,要是真的有什麼歹人,還能拿周龐威脅對方一番。

    趙路對朱朗的分析也是認同不已,只是兩人卻錯了,這位周龐不是什麼歹人,他就是單純的想要跟著朱朗,就是因為朱朗從自己的碗中給了他一碗米飯,就因為這一次朱朗平等的給予,讓這位曾經元末的奴隸周龐對朱朗有了最深的一次感觸。

    平等的給予...有人會說,那有什麼?

    可是你要知道,在元朝特別是元末的時候奴隸是沒有平等的,元末的時候,奴隸十分的盛行,元末明初的學者陶宗儀,在所著【輟耕錄】卷十七奴隸條,說明這時代的奴隸情形,他指出了幾點:第一蒙古、色目人的臧獲,男曰奴,女曰婢,總稱為驅口,這類人是元初平定諸國所俘虜到的男女匹配為夫婦,所生的子孫,永為奴婢。

    第二是由於買賣,有元主專賣與人,立券投稅,稱為紅契買到。

    第三是陪送,富人嫁女,用奴婢隨女出嫁。

    這三類來源不同,性質一樣,在法律上和奴隸對稱的是良人,買良為驅,就法律說是被禁止的,因為良人是國家的公民,驅口或奴隸這是私人的財產。

    其次,奴隸的婚姻限於同一階級,奴婢只可自相婚嫁,例不許聘娶良家,除非是良家自願娶奴隸的女兒,至於奴娶良家婦女。則絕對為法律為社會所不容。

    主奴關係的改變,有一種情形,奴隸發了財,成為富人,主子眼紅,故意找出一點小過錯。打一頓關起來,到他家席捲財物而去,名為炒估。

    家傾了,產蕩了,依然是奴才。除非是自己識相,自動獻出家財以求免脫奴籍,主人出了放良憑執,才能取得自由人的地位。

    在法律上,私宰牛馬杖一百,打死奴隸,比平人減死一等,杖一百七,奴隸的生命和牛馬一樣!奴婢所生的子女叫家生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