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關鈦金 作品

第四百六一章 毒殺朱榔

    朱榔上表之後,得到了朱元章的大力支持,朱元章看得明白,所以在洪武十年開始,派遣駙馬都尉謝川到西川給兒子蜀王旨意,要他嚴格執行以茶換馬的政策,除了要用茶奴番,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朱元章和大明都需要馬匹。

    我們知道朱元章和大明王朝是唯一一個從南到北完成統一的王朝,靠的是什麼,騎兵,徐達藍玉等在北征戰都有強大的騎兵,就像宋朝為什麼一直受到少數民族的威脅,因為沒有強大的騎兵。但是到明朝建立之後依然缺少戰馬,對馬匹的需求量很大。明京師以及邊防重鎮、衛所、驛站需要大量的馬匹。消滅北元殘餘勢力的過程中,戰馬成為非常重要且極其緊缺的戰略物資。因此,馬政乃明朝國之要務

    在國內朱元章下令鼓勵民間養馬,可是你要知道中原人不善於養馬,雖然民間大量的養馬但是依然不能滿足需求,但是諸番善於養馬呀,那就好辦了,我們用茶葉和你們換馬匹,這不是兩全齊美的辦法嗎,於是官營茶馬貿易制度就這樣建立起來了。

    既然是茶馬貿易官營,那麼就相當嚴格了,在內對茶葉嚴格的控制,商人想要買賣茶葉,那就好,先向官府買茶引,並且每一個茶引只能買茶一百斤,如果多買或者沒有茶引的那就要按照私自販賣茶葉治罪,在茶葉買賣的過程中茶引一直跟隨著,所買賣的茶葉完全按照茶引上的規定,超出了或者短缺也不行。

    在靠近諸番的川、陝之地,明王朝完全禁止私商販運,實行榷茶制度。

    洪武四年,為了確保政府用於易馬的官茶數量,實行專買。如果是私人茶園,政府十取其一,然後剩下的都要賣給官府。如果茶園沒有主人,那所有的茶葉是官府的了,也就是說在這些地區所有的茶葉全部都掌握在官府手裡,在川陝等地茶葉的貨源都掌握在官府手裡了。

    其實就相當於被官府給壟斷了,越是壟斷越有重大的利潤,難道不會有人因為利益鋌而走險嗎,自然會有呀。也會有人走私茶葉謀取鉅額利潤,但是一旦被發現那後果十分的嚴重呀。

    明朝廷對走私茶葉定性為“通番”,說直白一點就是賣國了。朱元章規定私茶出境者,斬;關隘不覺察者,處以極刑。後來又規定,“把守人員若不嚴守,縱放私茶出境,處以極刑,家遷化外;說事人同罪;販茶人處斬,妻小人官。”

    也就是說販賣私茶出境的人,直接斬殺,看守的如果不嚴也要被處以極刑,妻小全部為奴,可以說十分嚴格,這樣的嚴刑峻法之下,這些都是為了保證茶葉為官府所壟斷,為的就是從諸番特別是雪區等那裡獲得大量的馬匹。

    茶葉被掌握在官府手裡,那麼怎麼在諸番邦特別是雪區那裡獲得馬匹呢,為此明朝廷成立了一個專門的機構,叫做茶馬司,專門管理茶馬交易,並制定了一整套嚴密的措施,來保證茶馬互市的實施。而且明朝廷規定,想要給我們換茶葉,可以必須要用你們的馬匹來換,當然其他中原沒有的東西也可以,但是還是以馬匹為主,甚至有的只是只要馬匹。

    而且價格還是由明朝廷而規定,根據史書記載,明朝廷規定茶馬交易的價格是:而且茶馬比價由政府確定,“凡上馬,每匹給荼四十斤;中馬,三十斤;下馬,二十斤。”這個價格其實還是對明朝有利,番邦即使不接受也沒有辦法,因為官府已經壟斷了茶葉,想要從走私渠道獲取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有,數量也很少,所以明朝政府完全掌握著主動權。

    我們在回頭看,歐陽倫為什麼非死不可,歐陽倫私自販茶,其實就是觸犯了明朝的官營茶馬貿易制度,私自販賣茶葉,本身就是死罪,這一點在明朝的律法中說的十分清楚,而且還是朱元章親自制定的,現在有人私下販賣茶葉,這是朱元章蘇不能容忍的,這是在違背朝廷的制度,這是在損害朝廷的利益,更何況這個人還是自己的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