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血凌傷 作品

第七百一十八章 白駒過隙

    有人敢在州衙府門前當眾耍滑,門口的小廝本欲將其押解衙門,卻意外撞見了回府的凌雲,當得知她是兩個小孩的生母,凌雲稍微有些驚訝,以為她這麼做是愛子心切,本欲讓他們見面,帶他們回去。

    當林娟麗以及毛飛和毛蓉蓉三人,聽到毛飛榮來了,大驚失色,林娟麗是無論如何也沒想到,毛飛蓉這個惡毒的女人,哪怕擅闖州衙府,也要將兩個小孩帶回去,真是歹毒心腸。

    林娟麗三人連後廚都不願意出,更別說出來州衙府門口。

    三人的異常反應,立即引起凌雲的注意。

    當詢問才得知,兩個小孩曾經遭受毛飛蓉慘絕人寰的虐待時,頓時火冒三丈,然而再怎麼樣,毛飛蓉也是他們的生母,他雖然身為衙門知府,但也不能阻止他將人帶走,至少在大乾律法上不允許。

    如果真的讓毛飛蓉將兩個小孩帶走,毋庸置疑,這兩個小孩,只會遭到更加慘絕人寰的虐待,就算不死,也要脫下一層皮,單是看這兩個小孩身上常年累積的傷,足以說明一切。

    出了這茬子事,凌雲也是一陣鬱悶,你說她管吧,清官難斷家務事,這怎麼管,你說要不管吧,林娟麗哭著求著,怎麼也不願意將小孩交給毛飛蓉。

    凌雲瞧著,也是鬱悶不已,再怎麼說林娟麗州衙府的人,也就是凌雲自己的人,身為自己的人,總不能讓外人欺負了吧?

    俗話說,打狗還要看主人,如果凌雲不出面將這件事處理好,讓外人看知道了,不得看撅起嘴巴,看州衙府的笑話,這是無論如何都不允許發生的事情。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毛飛雲在州衙府門前這麼鬧,肯定已經引來百姓們的關注,如果一個處理不好,對他的名聲必定有所影響,所以這件事情一定要謹慎處理,不能以官壓人。

    毛飛榮將這兩個小孩帶回去,就是要為了幫她幹活,幫她賺錢,轉念一想,毛飛榮此舉不過是為了錢,如果僅僅是為了錢,那麼這一件事情,就變得簡單多了。

    在凌雲看來,只要是能用錢解決的事,那麼這都不是事,畢竟這是他們的家事,他不能直接插手干預,但如果能用錢解決的話,大手一揮,她想要多少就給多少,直到滿意為止。

    沒想到,毛飛榮是個狠人,竟然獅子大開口,張口就要一萬,一萬兩銀子,這是什麼概念,凌雲仔細估算了一下,就算林娟麗以及兩個小孩,三人不吃不喝,幹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一輩子,都不敢說能賺得來一萬銀兩,而這毛飛蓉輕飄飄一句話,一張嘴就要一萬兩。

    林娟麗徹底絕望了,在她看來,誰也不可能出這一萬兩,就算是凌雲,也不可能為了兩個毫不相干的小孩,出一萬兩紋銀。

    誰知結果卻出乎意外,凌雲大手一揮,直接吩咐州衙府大管家,讓其在府裡賬房撥出一萬兩紋銀,並讓毛飛榮簽字畫押,將兩個小孩過繼到林娟麗名下,聲稱只要毛飛蓉肯簽字畫押,那麼這一萬兩紋銀就是她的了,然而只要他簽字畫押,兩個小孩以後與與再無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