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月去 作品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七夕

    陸頤呈從口袋裡摸了摸,摸出來一個小盒子,“這是七夕禮物。”

    姜蘭打開小盒子,裡面是一對紅色的寶石耳釘,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上面空蕩蕩的。

    這也是設計好的?

    衣服,鞋子,頭上的小飾品,銀河,天文館,玫瑰花,還有手上的三個開關……

    陸頤呈道:“我想當你的情緒開關。”

    姜蘭把玫瑰花放地上,然後撲進陸頤呈懷裡,她不能昧著良心說不喜歡,的確很喜歡,喜歡到陸頤呈說的每句話,都在她的點上跳舞。

    “陸頤呈,謝謝你。”

    那一瞬間,陸頤呈終於迴歸大地,體會到了腳踏實地的感覺。

    就很踏實。

    雖然昨天晚上打電話的時候姜蘭還什麼都不知道,他一個在那兒想東想西,怕她覺得土,怕她不喜歡,但是,為了這一瞬間,那些忐忑糾結都是值的。

    陸頤呈甚至有點得意,哪個讀者還敢說他直男。

    不過姜蘭有點沮喪,她道:“可是我沒給你準備七夕禮物。”

    陸頤呈:“你都陪我過七夕了,還要什麼七夕禮物,嘿,這個你喜歡嘛,寶貝你過來,這臺望遠鏡能看見牛郎星和織女星。”

    雖然科學說牛郎星織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話故事還是很浪漫。

    在天文觀測臺,可以看見很多的星系。

    陸頤呈教姜蘭用望遠鏡,“那邊,還有那邊,都有星星。”

    相對於渺小人類的幾十年壽命來說,星星就是永恆的,記陸頤呈喜歡一切永恆的東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帶來的震撼無法用語言形容,那些亮閃閃的光點,組成大片大片的星雲。

    “這個好好看。”姜蘭真的沒這麼近距離地接觸過星星。

    陸頤呈露出一個笑,他調整望遠鏡的鏡頭,還能看見更遠的星體。

    “看夠了咱們就去吃飯,吃燒烤還是火鍋串串?”陸頤呈知道姜蘭不喜歡吃西餐。

    姜蘭道:“燒烤!那玫瑰花放哪兒呀,我想戴著新耳釘去。”

    耳釘是小熊形狀的,裙子是紅寶石,很好看。

    陸頤呈毛遂自薦:“我給你戴。”

    ————

    於挽秋送完姜蘭靠在車裡休息了一會兒,姜蘭的攝像跟著過去了,這一刻值得記錄下來。

    年輕可真好,她要再年輕二十歲,估計不會和陸雙辰結婚,不跟他結婚就不會有陸頤呈,也不會遇見姜蘭。

    唉,這是個死循環。

    於挽秋嘆了口氣,助理不在,只有跟拍在,但跟拍就是個隱形人,早知道不答應陸頤呈了,可是他看起來太可憐了。

    裙子買好了,用獎金買的,雖然是小眾品牌,那也五位數呢,禮物,鮮花,弄得於挽秋不答應,都覺得自己羞愧當陸頤呈的母親。

    可是姜蘭不在,七夕的夜晚,她要一個人過了。

    於挽秋想下車走一會兒,她只是在這一瞬間體會到孤獨的感覺而已。

    下了車,於挽秋靠在車上站了一會兒,今晚的月色很美,星星也很好看,不知道陸頤呈什麼時候把姜蘭送回來。

    吹了會兒晚風,於挽秋的心情輕快了很多,正準備回去,遠處的車打了一束光。

    一個穿著西裝褲,長風衣的人從車上下來,遠看他頭髮半白,梳的很整齊,他戴著一副銀邊眼鏡,下車的時候腳步頓了頓,然後又彎腰從車裡拿了束玫瑰花。

    理了理衣襟,這才朝著於挽秋走過來。

    跟拍的小哥都驚呆了,雖然沒有bgm和追逐他的燈光,但小哥感覺自己在上海灘的拍攝場地。

    這是誰啊,那輛車開始沒注意,現在想想,好像他們過來的時候那輛車好像就在。

    應該是那個互聯網大佬吧,不然誰敢這樣提著花來找於挽秋,怎麼沒有啤酒肚,也沒有謝頂,除了頭髮白一點,看起來還很帥。

    真的很帥,雖然夏天穿風衣可能有點熱,但長得高的男的穿風衣真的帥炸了,皮鞋踩在地上,聲音一下一下地響,跟拍調整攝像頭,對準了陸雙辰。

    不拍白不拍,這可是陸雙辰,多少記者都拍不到的人,他行!他可以隨便拍。

    於挽秋嗤了一聲,漫不經心地瞥了眼朝她走過來的男人。

    有病,大夏天穿風衣,怎麼不熱死他。

    陸雙辰走得有點慢,玫瑰花也不是捧著,而是單手拎著,他另一隻手還拿了個禮物盒,於挽秋都能猜到是什麼東西。

    兩人隔得不遠,還不到一分鐘,陸雙辰很快就走到了,他把玫瑰花朝著於挽秋遞過去,“七夕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