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舞春秋 作品

第971章 大預言家

藍鯨集團與菲力集團在60%的商品銷售領域採用的都是相同的模式。

與所有的傳統模式一樣,都是生產廠家——代理商——渠道商——商超店鋪,然後最終流通到終端消費者手裡。

比如一個商品在生產出來的時候成本50元,廠家想盈利20元,商品的出廠價格就是70元,代理商要賺取20元利潤,那麼商品的價格就來到了90元。

隨後,渠道商要賺取一部分,各個商超店鋪的老闆要賺取一部分,加上過程中的運輸,損耗,稅收等多項成本,一個原來成本只有50元的商品,或許在面對老百姓的時候,價格就來到了200元左右。

儘管如此,市場若是想要真正的流通,商品如果想要在全國各地的市場運轉起來,就必須要這麼做。

因為華夏的市場太大了,依託於一個生產廠家便把商品賣到全國各地去,這顯然是不現實的。

於是大量的商貿公司爭先恐後的做一件事,那就是充當了這個模式的中間部分。

掐頭去尾,只做中間商。

掐頭,掐的是生產廠家的頭,不投資建廠,不生產自己的品牌,只做代理。如此一來輕裝上陣,沒有資金風險和壓力。去尾,去的是終端消費者的尾。他們並不會挨家挨戶的把這些商品賣到老百姓手裡,而是通過建立渠道的方式,跟城市中的商鋪們進行合作。

一旦掌握了渠道,那麼便有了跟品牌方談判的資本。

也就是說一個品牌只要想賣好自己的產品,那麼就必須要維護好自己的代理商和渠道商。

因為這是一個由代理商掌握話語權的時代。

所有的商品都是如此,大到汽車輪船,小到一包瓜子和一瓶礦泉水,無一例外。

菲力集團就是因為抓住了這個命脈,於是這一刀砍的快準狠,直接把藍鯨集團的渠道商們挖走,並且去賣菲力集團的產品。

加上不斷的價格打壓,如此一來,等待藍鯨的就是慢性自殺。

渠道商們是高傲的。

他們並不會念及與藍鯨多年合作的情分。

所以當他們去藍鯨總部解約的時候,並沒有顧忌江洋的面子。

甚至一點都不客氣的說出了他們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