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塘鴉影 作品

第939章 整頓朝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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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帝陵回到咸陽城中,科考的事情也大概定了下來,今年還是按照以往的文武大比進行,只是名字正式更換,將科考和察舉合稱為科舉!科舉是察舉制的延伸和完善,漢代時期的察舉制並非只是單純的舉薦,除了“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外,經過歷代皇帝的改善,也有各項規定相繼推出,有一套選才標準和

    考試辦法。

    所以劉封的提法大家也很容易接受,不過針對後世的弊端,劉封略作調整,考試的內容除了四書五經之外,還有政事、軍事、人文等等。

    除此之外,增加了殿試,取文場十人,武場十人,各州郡、朝廷大員舉薦十人,合計三十人進行殿試,公平競選,排出最後的名次。

    前三名定為狀元、榜眼、探花,直接挪用後代名目,費禕等人自無意見,至於其他的各級考試的進士、舉人、秀才,劉封也有一套說法。

    漢代已有“舉茂才”之說,所舉薦之人必為德才兼備,而才之秀者,是薦舉的條件之一,既然是考試,自然注重才學,便稱為秀才。

    考慮到初期學文之人並不多,生源有限,秀才由各郡、國負責選拔,秀才之上便是州府舉辦的科考,通過州府考試的人,與舉薦之人統一由禮部舉辦國考,故稱舉人。作為後來人,劉封深知人才不知侷限於文學方面,漢代自從武帝之後獨尊儒術,劉封也做了一些微調,太學院中除了文學博士、太學博士等之外,還增設醫學博士、算學

    博士、律學博士、書學博士等名目,但凡有一技之長者,都可破格錄用。

    各州設置州學博士、郡縣設立縣學博士,根據不同等級享受俸祿,同時積極鼓勵建立私塾,對於開館授業的名士給與獎勵和資助。重新整理了考核的名目和條件,察舉和科考並重,眾人自然再無異議,至於舉辦縣學、鄉學等詳細措施,劉封則交給費禕和董允去想辦法,只要有人通過殿試,獎勵其所

    屬各州郡官吏也無不可,甚至可以作為考核政績的項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