猿程旭 作品

第11章 再求西門慶

    王婆茶肆。



    看見西門慶進來金蓮忙站起來問道:“大官人,官府怎麼說?”



    西門慶先看看賈瑞,又看看金蓮道:“怕是有些棘手啊!你們是清河縣人士?”



    金蓮道:“正是。”



    西門慶又問道:“娘子可是清河縣張大戶家的婢女?”



    金蓮又點頭稱是。



    西門慶道:“這就沒錯了。這次正是張大戶告的狀,狀告武植拐騙了你逃來了陽穀縣,要按拐賣人口治武植的罪呢!”



    金蓮聽了忙說道:“這是哪裡的話?我是婢女不假,可……



    當初是張老爺和太太做主將我許配給大郎的,這紅口白牙的如今怎麼又說拐賣人口?



    張老爺在哪裡?奴家願和他當堂對質!”



    西門慶道:“話是這麼說,當初武大郎娶了你,可有三書六禮嗎?”



    金蓮聽了這話頓時啞了口。



    所謂三書是指聘書、禮書和迎書。



    六禮則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迎親。



    其中三書,尤其是迎書,更是官府承認的結婚證。



    “我……我在張老爺府中不過是個婢女,和大郎成親也不過是張老爺一句話的事,哪裡有這些……”



    西門慶一拍手道:“這不就是了?張大戶說你的身契還在他手上呢,如今就賴武植拐賣人口,這可不就麻煩了?”



    宋朝從律法上來說是禁止人口買賣的。



    大戶人家的奴婢也都是僱傭制,屬於簽了長期合同的僱傭關係。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窮人活不下去了就得賣兒賣女,富人自然也得有人伺候著。



    於是民間的人口買賣從未停歇過,只是換了一種說法,把買人寫成收養子養女,給錢也變成了一種秦家之間的禮尚往來,這樣一來官府就不追究了。



    然而對於人販子拐賣人口這件事可是宋刑中嚴令禁止的。



    據《宋刑統》所述:凡以強制手段拐賣人口者,若證據確鑿,將直接採取絞刑。若採取誘騙拐賣,將兒童賣出當童工者,流放三千里,抓捕當日即起程。



    對於人販子官差可沒有絲毫憐憫之心。



    賈瑞聽了不由得蹙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