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真相

    笑什麼?

    駱夫人僵坐著,臉色慘白。那一瞬間的表情被驚恐迅速吞噬,神情再度變得怔忪。

    她拼命地用力搖著頭,剛清醒些許的眼神又要陷入發作時的狂亂,用力推開人群就要慌不擇路地逃出去,卻忽然被荀臻身後的護士扯過手臂。

    荀臻帶來的人早習慣應對各類病患,沒怎麼花力氣就把她控制住,重新送回病床上。護士熟練地在駱夫人肘彎消毒,輕彈了兩下針頭。

    "你們…."駱橙發著抖, 她嚇得已經站不住,結結巴巴問,"你們, 你們要給她打什麼?"

    荀臻抬起頭,和人群后的明祿交換了個視線。

    他把生理鹽水的標籤轉進手心∶"一種新藥, 打了就能讓人說實話。"

    話音剛落,駱夫人的臉上血色瞬間祿盡。

    她像是見到了什麼格外恐怖的東西,死死盯著那個針頭,不住地向後蜷宿身體。護十剛俯身,她就忽然比之前更歇斯底里地驚恐掙扎起來;"不要……不要!"

    駱承修穿過人群,過去按住她。

    他的腳步踉論,整個人幾平像是泡在冷汗裡了,重重喘著氣 卻還是親手鉗住了妻子的肩膀。

    駱夫人不斷掙扎,她顯然又認不清人了,胡亂揮舞的手臂力氣大得驚人, 幾乎是拼命地不停砸在丈夫身上。

    "駱家主。"荀臻提醒,"您恐怕該去醫院,樓下就有急救車。"

    駱承修的狀況顯然不好,荀臻不想讓這裡鬧出人命∶"如果有胸悶胸痛和大汗,可能是心臟的問酶:

    "讓她說實話。"駱承修粗喘著打斷,他像是根本什麼都沒聽見,只是死死盯著妻子,嗓音低沉喑啞 ,"我要聽實話。"

    荀臻輕嘆了口氣。

    他問駱承修∶"這樣會感覺好一點嗎?"

    駱承修打了個寒顫。

    荀臻的話莫名其妙沒頭沒尾,他本該聽不懂,可他又分明知道對方在說什麼,甚至從骨子裡一股一股地往外冒著寒氣。

    他忽然抬起頭,充血的眼睛盯住荀臻。

    "始作俑者在這。"荀臻示意護士給駱夫人注射生理鹽水,又看向駱承修,"可加害者在這兒啊,是分出個誰更罪大惡極、誰更不可饒,能讓你們感覺好一點嗎?"

    有癔症人格障礙的人情緒波動會非常大,會高度以自我為中心,把大量的幻想當成現實,會極容易受到他人的語言行為暗示……所以荀臻故意把生理鹽水說成是能讓人說真話的藥,駱夫人是真的可能會相信這件事。

    但這個家的其他人,至少應該算是正常人,難道不是應該有最起碼的思維邏輯和分辨力?既然有這些能力,又為什麼會相信那種謊話?

    退一萬步講,就算真的相信了那種謊話,難道對一個七歲的孩子來說,就真罪大惡極到了不可饒恕的地步嗎?

    "駱家主,我也有兒子,今年十歲。淘起氣胡鬧的時候,我甚至想過要把他的屁股揍開花。"

    荀臻說∶"可要是我兒子丟了三年,就算他是自己跑丟的,就算他真是因為任性……只要能把他找回來。"

    "只要能找回來。"荀臻說,"就算他想拆房子,我也是幫他拆的。"

    駱承修盯著他,呼吸粗重得像是隨時能嗆出血來。

    他的喉嚨艱難地動了半晌 ,卻什麼都說不出,只有胸口吃力起伏。

    "駱家主。"荀臻還是忍不住問∶"你們應該早就知道,駱夫人的情緒經常會不太穩定吧?"

    這件事一點都不難推理——什麼情況下,一個母親帶著兩個孩子,孩子丟了,竟然是七歲的哥哥要負責?

    只有一個答案,就是當時那個七歲的男孩,已經非常早熟穩重,穩重到叫所有人都下意識覺得放心。

    因為那已經是個特別棒、特別可靠的小男子漢了,所以所有人都默認,應該是那個孩子照顧母親和妹妹。

    因為那個孩子懂事得早過了頭,所以即使自己根本就還是該被照顧的年紀,也已經下意識讓身邊的所有人都覺得,應當由他去照顧別人。

    那天是駱熾帶著母親和妹妹出門。

    所以駱熾和妹妹丟了, 才會要由駱熾來負責。

    "您還是快去醫院吧,我會從令夫人這裡問出真相,告知給明家。"

    荀臻說∶"如果您想知道,等好一點再去明家問就是了。"

    "還好..…駱先生完全不是從你們家長大的。"

    荀臻低下頭,回身去整理藥箱∶"我妻子不讓我和你們接觸太多。她怕我和你們家打交道,也變成冷血的怪物了。"

    駱承修像是被這句話當頭重重砸了一棒。

    他這次是真感覺到了喉嚨裡的血腥氣,慢慢鬆開了妻子,搖晃著站起身,一步步朝外走。

    駱橙被他盯住,他不知道自己看起來有多猙獰可怖,總之駱橙的臉色白得像是見了鬼,驚慌失措地退了兩步,忽然頭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樓下客廳的門重重響了一聲,駱橙跌跌撞撞逃出了家門。

    駱承修攔住了慌忙要去追人的管家∶"她不是成年了嗎?"

    "是。"管家慌聲說,"可—

    "讓她走吧,她不是怕我們賣了她嗎?"駱承修低聲說,"你把她抓回來,她要恨你的。"

    管家愣在原地。

    駱承修按著胸口,一個人往外走。

    …他在想駱枳被找回來的那天。

    他正因為生意的問題焦頭爛額,人也煩透了,忽然就聽說當初丟的那個孩子被找了回來,還鬧上了幾家不大不小的新聞。

    辦公室外,有人不知道他在裡面,開著爛到極點的玩笑∶"駱家不行啊……一個孩子自己都能跑回來,駱家找了三年居然都沒找到?這是找了還是沒找啊?"

    "說不定乾脆就沒找吧?也沒見他們家人多在乎這事。"

    "駱總不是挺厲害?誰能看得出來,兒子丟了、老婆瘋了?"

    "連親兒子都看不住,看不住就算了,丟了竟然還找不回來,讓兒子自己跑回來了。"

    "嘖嘖,人不可貌相..…"

    他因為那些話怒不可遏,當場開除了那幾個說閒話的人,卻依然在心裡種下了拔不淨的毒草。

    駱枳的存在本身,就是他失敗的證明,是他沒能做一個合格的父親、沒能保護好家庭的證明。

    如果駱枳沒有丟,他的一切,他的事業、他的家庭,全都會是完美的。

    如果駱積沒有回來,人們談起駱家,最多也只是唏噓一個失去了兒子的母親,和一個本身就是受害者的家庭。

    駱枳自己回了駱家,把一切都變成了別人口中滿是嘲諷的笑話。

    所以他只求眼不見心不煩。...

    他當然做到了。

    他把駱枳遠遠扔到看不見的地方,從來都對那個兒子不聞不問。

    駱鈞是真的相信妻子的話,相信是駱枳帶著妹妹走丟的。

    駱鈞在國外讀書,就沒見過幾次親弟弟,反而和收養的那個弟弟朝夕相處了三年,不自覺就有了親疏遠近……再加上這種說法,成見就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