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homora 作品

第125章 if線(三十四)追人

    他的話音剛落,明少當家就被火苗抓著腰帶照腳下一掃,結結實實坐在了地上。

    還順便無師自通地伸手,穩穩抱住了重心不穩被他帶著摔倒的火苗。

    火苗一眼就看出來了他在讓自己,還不等*,就被明少當家往肋間呵癢。

    兩個小朋友轉眼笑著鬧起來,都不甘示弱地去找對方怕癢的地方,把摔跤規則扔到一邊,在專門挖出來的沙坑裡滾成了一團。

    “看。”明總管對自己的教學成果非常欣慰,迎上先生瞪圓的眼睛,有點疑惑,“怎麼了?”

    明先生抽空詢問了愛人有關“偶像”跟“追星”的定義。

    偶像不是一種動物,是指的敬佩、喜愛和崇拜的人。

    在小院的這幾天,明泊舟聽說了有關那個叫火苗的孩子的事,做自家兒子的偶像的確完全不虧。

    明少當家聽起來威風,但明家在公海上的威信早已經建立起來,不論到哪人家都會敬畏客氣三分。哪怕有些別有用心的勢力覬覦,也都是上不得檯面、見不得光的手段。

    到明泊舟這一代,明家的少當家其實就沒再吃過什麼苦。他還一直有些憂慮明危亭的成長過程太過順遂,會不會導致將來的明先生抗壓能力差,遇事不夠沉著堅忍。

    明泊舟聽燕語說了有關火苗的事,知道了那孩子是怎麼從一個又一個的魔窟裡靠自己拼命掙脫出來,是怎麼跟媽媽一塊兒超級勇敢地保護自己家,也在有天晚上有幸聽了那個孩子彈吉他。

    像這樣的孩子放在哪都發光,在哪都叫人喜歡和佩服,自家兒子的確該跟人家好好學一學。

    “追星就是希望一個人越來越好,想支持和守護他,努力想接近他。”

    明泊舟背了一遍,看著阿祿:“跟追老婆的攻略能一樣嗎?”

    明總管沉吟了良久:“不一樣嗎?”

    明泊舟被他問住,停下來仔細想了半天,發現自己當初追小語的時候,的確也是希望小語越來越好、想支持和守護人家,努力想接近人家。

    ……至少到這一步,聽起來好像的確也沒什麼不一樣。

    明先生捏著核桃站在陽臺,看著

    明先生半信半疑地被說服了。

    明先生坐回去,順便把阿祿扯過來,一起幫忙剝核桃去了。

    ……

    接下去的幾天,出於謹慎,明先生扯著自家總管對兒子進行了不動聲色的觀察。

    中場休息結束,任霜梅又回去商場上針鋒相對刀光劍影,這次還一起帶走了駱熾。

    倒不是因為別的,還是臨出門前的那些事——之前海邊的那次篝火晚會被人拍下來,意外爆火了一次。來找駱熾的不光有發現了他的天賦、想包裝他原地出道的娛樂公司,還有職業音樂人和吉他手。

    這次託人輾轉找到任霜梅的,是草原這邊的一位專長民族風格的音樂製作人,想和火苗聊一聊。如果可能的話,還想邀請他去就在附近的音樂節一起玩。

    小朋友相當期待,所以明少當家也相當支持,還陪他突擊練了好幾個晚上的吉他。

    明少當家幫忙拿著吉他,親手送小朋友上了任姨的車。

    失去了小朋友的明少當家迅速恢復了平時的沉悶和無趣。

    不僅在平時只知道埋頭做事、沒完沒了地練習騎馬和製作形狀不明的手工藝品。一個人在練功房訓練的時候,下手也相當利落乾脆,打斷的木樁數量讓明先生徹底打消了“少當家有所懈怠”的憂慮。

    “看。”明總管覺得自己沒做錯,“就是一樣。”

    明祿和先生一起扒門縫,壓低聲音討論:“當初航線走到頭,您看著夫人下船,暫時不能和夫人見面的時候,也是這麼把木樁打斷的。”

    明先生被他說服,沉吟著點了點頭。

    明先生還是覺得不對勁:“那他見不到小朋友,也會想得睡不著覺,做夢都夢見跟小朋友一起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