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行空 作品

第八百二十三章 流氓律師古美門研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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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立!”

    “就座!”

    “開庭!”

    隨著法官的到位,庭審開始了。

    “姓名。”

    “櫻小路要一。”

    “職業。”

    “無業。”

    “……”

    在一系列流程之後,作為檢方的鳥田檢察官開始發言:

    “發現遺體的是被害人的經紀人,由於有采訪,經紀人早上八點去接她,結果看到被害人躺在客廳中,已經死亡。”

    “接到報警後趕來的警察在家中搜查時,發現在二樓睡覺的被告人,在告知他的妻子死在了客廳之後,他說了一句‘原來不是做夢啊’,由於涉及作案情況,在自願調查時,供認不諱,隨後被逮捕。”

    “我方請求第一個發現受害者的證人,正木先生出庭作證。”

    法官允許了。

    很快,作為證人的死者經紀人正木登場了。

    “正木先生,當你看到死者屍體的時候,心裡是怎麼想的?”鳥田檢查官問道。

    在石原里美準備從檢方證人,變為辯方證人的時候,她有向檢方解釋過,他們弄錯了真正的殺人兇手。

    可是檢方卻不可能像石原里美想的那樣,知錯就改,而是準備繼續推動案件進行下去,想盡辦法,給櫻小路要一定罪。

    因為檢方為了櫻小路要一的案子,忙碌了幾個月,怎麼可能就因為石原里美輕飄飄的一句話,就算了,將一切推翻重做?

    而且檢方也有“偶像包袱”,怎麼可能願意承認,自己差點就製造了一起冤假錯案?

    這讓民眾如何看待他們?

    然後,就是檢方的傲慢了,你說我錯了,我就錯了,你算老幾?

    檢察官令人討厭,是因為他們做的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那些事必須有人做,就像打籃球,必然有個人要去搶籃板、防守、製造犯規這類髒活,這種髒活集中在一個人身上後,自然會特別得罪人,讓人當成瘟神。

    石原里美理解檢察官們的辛苦,但她更不允許檢察官任意妄為,踐踏真正的正義。

    因為檢察官的權力太大了,辦案獨立,完全不受干擾,可以指揮司法警察職員偵查案件,有很大的起訴裁量權,也叫起訴便宜主義。

    如果檢察官隨意汙衊一個人是殺人兇手,為了自身的顏面,哪怕明知是錯,也不改變,這將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啊!

    在觀眾席上,石原里美看著證人正木面色忐忑的說道:“我在想,要一先生,終於忍不住下手了。”

    “聽說他們夫妻過著相當奢侈的生活,是因為雫女士的收入高嗎?”鳥田檢查官繼續發問。

    “不是,是因為要一先生繼承了他父母的遺產。”正木道。

    “被告人經常因為沒有工作被罵,但財產卻是他的?”鳥田檢查官。

    “是的,即便是這樣,雫夫人也沒有半點感激之情,反而看不起要一先生。”正木道。

    “……”

    在一系列問題之後,鳥田檢察官問完了問題,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坐在被告席上的律師古美門研介卻是不屑一笑,站了起來,問道:“正木先生,我有一個問題想要問問你,我聽說雫女士在名氣大了之後,有過更換經濟公司、經紀人的心思,因為你是由櫻小路要一先生的父親櫻小路會社的合作經紀公司為雫女士安排的經紀人,對不對?”

    “這個……我也不知道雫夫人會有這樣的心思。”正木遲疑著說道。

    “下一個問題,由於你和雫女士的工作安排,所以你擁有進出小櫻小路要一先生他們小區的住戶卡,可以自由進出櫻小路先生他們的家門對不對?”

    “那個……是。”

    “那麼我想問,你是否有機會殺了雫女士之後,獨自回到家的作案時機呢?”

    “當天晚上,我一直在家,準備雫女士第二天的行程。”

    “誰能證明?”

    “……”

    第一個證人正木,就這樣被古美門研介三言兩句打成了犯罪嫌疑人之一,也讓他的證詞,失去了可信度,而且因為他是第一個看見案發現場的人,嫌疑可不小……事實上,很多案子的兇手,就是第一個第一目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