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屹 作品

第一二七七章 一定要下狠手

律師的建議是:趙小江明知道手機是假冒偽劣,沒有在購買第一個商品以後就來找他們協商,而是再次大量購買超出個人使用需求的手機,然後才來要求賠償,目的已經不是消費而是敲詐。

百貨商店可以反告他敲詐勒索。百貨商店一聽,誒?可不就是嗎?怎麼能讓這種“無賴”如願呢?

然後他們利索地反告趙小江敲詐勒索。

這個事情就鬧得更大了。

李文軍嘆息:不管到什麼時候,這些人處理危機的能力都這麼差。

真的是完美避開了所有正確選項。

堂堂國有企業賣假貨被人發現,不應該越低調處理越好嗎?

還鬧這麼大,等於是在幫趙小江做宣傳,使勁叫更多的人來看自己出醜。

雖然國有企業代表的權利很大,可是趙小江身後是十幾億消費者。

輿論絕對會站在趙小江這邊。

這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佈後的第一個案件,為了明確立場,表達對這個法規的支持,上面肯定不會公開支持百貨商店。

百貨商店這一回肯定栽!!

他以前一直不理解趙小江是怎麼樣靠打假致富的,現在知道了。

是因為第一炮就放響了,大家都怕了他。

導致後面他找任何商家廠家的麻煩,對方都立刻認栽,賠錢。

小到方便麵大到電視機。

他賺得盤滿缽滿。

趙小江和百貨商店拉鋸了許久,最後百貨商店只賠了一個手機的雙倍賠款,用原價從趙小江手裡收回了另外十九個。

因為他們認為趙小江只有購買第一部手機的時候確實存在被欺騙和利益受損。可後面的十九個手機,是他知道假的還買,是主觀自願,不存在被欺騙了。

趙小江也不糾纏,只要求對方提供生產假貨的廠家,然後給了個高大上的理由,要讓這種無良廠家付出代價,以免更多的商家和消費者被害。

百貨商店這會兒把他當狗皮膏藥恨不得快點甩掉他,哪裡還會為一個小供貨商遮掩,所以毫不猶豫就把廠家的信息提供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