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屹 作品

第一五三四章 冤家聚頭



            菜頭:“你買通銀行的人不就好了。一樣是花錢。”

老闆說:“要是港城的銀行,是可以這樣的。可這傢伙奸猾得要死,大戶頭是在境外。港城的銀行只能查到轉出的記錄。而且他可能在境外轉了好多次。”

這個,菜頭也隱約聽說過。

現在的金融跟他們那個時候不一樣了,都是在外國銀行轉來轉去。

菜頭又說:“這種事他們都可以做。我都六十幾了,不合適吧。”

老闆說:“他們都是警察局的常客,不行。警察會起疑。我要生面孔,最好年紀大一點,又在道上待過下得了狠手的。反正我都打好了招呼,你有幾個小時問出來。”

菜頭:“我一把年紀了,太便宜就不冒險了。”

老闆:“你要多少。”

菜頭:“他欠你多少。”

老闆有些含糊:“也不是很多,幾個億吧。”

菜頭:“那我要一千萬不過分吧。”

老闆沒憋住一下罵出聲:“你怎麼不去搶?”

菜頭:“不捨得啊,那算了。”

其他人勸菜頭:“哎呀,你等等,讓老闆想想。”

還有人勸老闆:“老闆,你拿回幾個億,給他一千萬也值得啊。聽說那混蛋最近出事了。欠了好多錢。你要再晚點,說不定就被別人問出來,把錢轉走了。到時候一分錢都拿不到。”

老闆咬牙:“好吧。一千萬就一千萬,不過你必須給我問出來。”

菜頭:“你先給我幾萬塊錢定金。”

老闆:“不行,你拿了定金不幹活,跑路了,我又要損失幾萬塊。反正到時候一手交錢一手交賬號密碼,我也不會少你的。你攥著賬號密碼不給我,我也拿不到錢。”

菜頭:“好吧,看在那麼多老夥計介紹的份上。我信你一次。我要怎麼進警察局又出來。”

老闆:“我之所以選在這裡,是因為這裡歸那混蛋躲債的警察局管。你看見外面那臺很破的二手車嘛,那是我的車。你灌幾口酒,出去砸了它,然後就會有人報警。警察會以為是流浪漢喝醉酒鬧事,把你拘留。這裡的警察局只有一個拘留房間,所以你跟那混蛋肯定關在一起。早上警察會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起訴你,我告訴他們不追究責任,他們就會把你放出來。我在這裡等你回來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