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東匹夫 作品

第331章 光復大員-下(鄭芝龍之死)

朗裡奇一番文縐縐地質問,似乎佔住了道德制高點,用天朝上國的國際影響擠兌住了大明。籶

確實,不宣而戰,偷襲別人佔領的領土,賬面上怎麼看都不地道。

可惜,他顯然低估了大明文官的找藉口能力,鄭成功張名振既然敢來,當然是文武兩手都早就做好準備了。

鄭成功用朱樹人提前交代好的理由,義正詞嚴地反駁:“本將軍奉詔討賊,何謂之無名!”

朗裡奇一愣,他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明國人,一時氣急:“這……這大明皇帝就能隨意亂命,破壞邦交不成!我荷蘭與大明之間,已經有七年互不相犯!”

鄭成功:“你也知道才七年互不相犯?你剛才還好意思說,‘此前多次談判停火、達成貿易和約’,若是貴國一貫守信,又何來的‘多次談判停火’?

不該是自天啟四年貴國退出澎湖、雙方達成協議後,大明與荷蘭便互不相犯麼?那崇禎六年料羅灣海戰,崇禎十一年你國海軍將領朗必即裡哥率領九艘戰艦、打折為劉香復仇的藉口,劫掠我沿海,諸般舊怨,又當如何論處!

此前兩次,都是貴國撕毀合約,劫掠在先,貴國此前所謂的合約,根本就是因為離國萬里、久戰補給不濟,便偽作求和以圖緩一口氣、籌措增援罷了!”籶

鄭成功一通翻舊賬,立刻讓荷蘭人被纏夾得難以釐清,朗裡奇奮力辯解:

“一事歸一事,當初雖有摩擦反覆,但多是誤會所致,而且崇禎十一年最後那次停戰談判,不是已經把誤會都說清楚了麼?

那年之所以打出襄助劉香、恢復東海南海秩序,不過是因此前東亞諸海、政出數門,我荷蘭商船從未聽說要繳納船旗金才許貿易!

鄭將軍您剿滅劉香之後,才強令東亞諸船,無一例外,但凡出海,都需每年繳納船旗銀三千兩,此例為原先所無,朗必即裡哥一時衝動,本意也只是與貴方交涉,要求收回成命,並非試圖與大明開戰。此後既然談妥,何必舊事重提!”

朗裡奇說到的這段往事,涉及一個歷史,那就是1638年以前,東亞海域並不是所有的海船都臣服鄭家主導的國際秩序。

因為此前劉香還沒剿滅,東亞有好幾家海上勢力各自劃分地盤,也就沒人能一刀切收所有人的“衛生管理費”。

但劉香覆滅之後,鄭家獨霸東亞海域,就開始強推無差別每年每船三千兩銀子船旗銀,誰都不能例外。籶

按照當時統計,如果不到福建以北海域經商,不掛鄭家旗的被劫殺概率就能達到五五開——就是說哪怕葡、荷船從馬尼拉去廣東,不掛鄭家旗也有那麼大概率被殺。

如果要到福建以北海域經商,那不掛鄭家旗的被殺率一般是九一開,九死一生,逮到就是全船殺光立威。

荷蘭人一開始不想交錢,就又讓一個叫朗必即裡哥的海軍將領帶著艦隊打了一仗,被揍沉了一半多,荷蘭人才和談服軟。

現在荷蘭人都覺得,咱已經交“衛生管理費”七八年了,怎麼能突然翻臉呢?莫非是想漲價?要漲價也不能直接偷襲打仗啊!嫌銀子給少了可以外交談判解決的啊!

然而,朗裡奇的叫屈再次踩坑了。

鄭成功敢來,當然提前悄咪咪摸清了荷蘭人的罪證。他直接“啪”地丟出一堆證言、書證,冷冷說道:

“我們大明,好像從來沒有允許過你們荷蘭船繳納船旗銀冒貢吧?當初停戰時,只說了荷蘭船不許越過黑水溝,只能在大員島,等閩粵的漢人商船來出貨,你們只能負責對紅夷本土的外洋航運!籶

可是近年來,我們多次抓到荷蘭船偽裝倭船冒旗繳銀、私自接近大明沿海進貨!尤其最近一兩年,大明北方淪陷,我們還抓到你們與淮安以北海域的鞭子船來往!此等行徑,在我大明視為通敵、對我大明宣戰!僅憑這一點,大明就要將你們徹底驅逐出大員島!”

朗裡奇被揪住把柄,沒法直接反駁,急得跳腳:“冒旗繳銀?這事兒你們是今天才知道不成?起碼五六年前就知道了吧,為何當時不禁止,現在卻拿出來說,這是放水養魚,想養肥了再殺啊!

大明居然如此狡猾沒有誠信不成!此事是非曲直,天下人都會看在眼裡的,朝鮮安南倭國也都會知道你們大明的言而無信的!”

鄭成功最後幾句話裡提到的一個罪證,涉及到一個細節,就是說“當年鄭家要求東亞海域的商船全部給鄭家交錢”時,其實並沒有允許荷蘭人交錢,荷蘭人連交錢後就允許逾越黑水溝的資格都沒有,只能在島上等貨來。

那個交錢的資格,是給大明本國人,還有朝鮮人倭國人安南人葡萄牙人的。

但實際上,荷蘭還是成功服軟,並交錢了,當時的荷蘭東印度公司,靠著一個叫揆一.弗雷德裡克的東印度公司駐日商館高級商務、館長(這人歷史上十六年後鄭成功來襲時,已經是荷蘭駐大員島的總督,我們歷史書上看到的大員戰役,對手就是他了)幫忙想了個辦法:

讓平戶、長崎的荷蘭商館(大航海時代和太閣立志傳遊戲裡,平戶也都有荷蘭商館)跟當地的日本大名交涉,給肥後藩筑後藩等大名一筆手續費,讓這些日本大名出面,每年多繳納幾份三千兩、超租幾面鄭家船旗,然後拿回來挪用到荷蘭船上掛著。籶

說白了,就是荷蘭人不配直接給鄭家交錢,所以找日本人給手續費掛靠,借殼交錢。

這事兒鄭成功知不知道?當然知道,畢竟海上巡邏的時候,看到一條掛著鄭家旗的船開過來,船型究竟是蓋倫船還是日本船,能看不出來?

只不過往年朝廷沒讓他找藉口收復大員,鄭家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收下這筆錢。現在王爺讓他打,他就直接一翻臉:

“突擊檢查!你丫的你們荷蘭人掛靠藉資質犯法了知不知道?”

而且,鄭成功今天既然要撕破臉,他還能說出非常義正詞嚴的補充理由:“咱大明素來收每船每年三千兩,不過是看在福船普遍不過四百料,倭船最多也就自重四百料。

可你們紅夷的重型蓋倫船,自重何止一千料?能裝的貨比大福船大倭船重幾倍?這樣的船,冒籍騙取船旗手續,每年只給三千兩,你們打發要飯的呢?”

你特麼交的是皮卡的養路費,開的卻是半掛大貨車,這不查你荷蘭人查誰?籶

朗裡奇徹底啞口無言,因為鄭家當初說得明明白白,收費標準不針對荷蘭,也不給荷蘭人交錢的機會,現在說你繳少了,欠稅了,確實大明佔理。

剩下的,無非是這事兒的性質嚴重程度,要怎麼解決。

朗裡奇暫時沒有拿到足夠多的授權,他今天本來只是得了科爾內利斯將軍的授權來譴責一下的,現在己方理虧要談讓步賠償,他也做不了主,只好懇求鄭成功暫緩一天攻勢,讓他回熱蘭遮城請示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