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消塵土 作品

334 對決:妃英理的回合


  妃英理面色凝重地看著研介,論到煽動民意,她的確是不如對方的,她最擅長的還是律條。

  但是這件案子還真不能一下子就轉進訴訟環節。

  因為法庭不能直播,對於讓這件案子更好地進入大眾視野,引起轟動,從而推動法律完善不利。

  沒錯,妃英理心中,比起這場官司的勝負,還是更希望能夠做到些什麼。

  研介的小插曲結束後,節目組趕緊將事情拉回正軌。

  “這些是大澤建設正在興建的公寓樓的全部手續,每一個環節都完全合法合規,甚至連諸位所在小區的規定都沒有任何違反之處。

  既然一切合法,我的當事人為什麼要停止建設工作,更改圖紙?

  現在大澤建設的資金鍊十分緊張,一旦工期延誤,很可能整個會社就此破產,這絕對是我方無法接受的。

  一個合法商人,只因為建了一棟完全合法的公寓大樓,就要被逼破產,這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吧?”

  研介說著看向剛剛罵自己的傢伙,“德山桑,剛剛我便是這樣說的,或許在你們看來你們是弱勢的一方,我的當事人是強勢的一方,因此你們就是正義的。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我不敢下定論,我站在我當事人的視角,這完全就是一場無妄之災,是將他推進深淵的人禍。

  究竟誰才是弱勢的一方?這不好說吧?”

  德山弱弱地說道:“我們……我們也沒有非要逼迫大澤建設破產,只是我們也有日照權吧?”

  “沒錯,你們雖然在建築法上是合法的,但侵犯小區居民日照權的事實也是毋庸置疑的!”

  終於輪到妃英理來陳述己方觀點了,某種意義上,也算是將法庭搬到了民眾面前。

  “大正15年(1926年),三重縣富士市濱海的結核病醫院,由於緊鄰的工地建築噪音、日光遮蔽,造成兩名病人精神過度緊張,最終病情惡化去世。

  法院判令侵權建築方拆除建築並支付賠償金,這是日本首次在司法實務中確認“日照權”概念,日照權保護理論由此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