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賺了



            

            

            原來縣丞的案桌上有四個籤筒,每個籤筒外面寫有一個字,合起來就是"執法嚴明"。

其中"執"字籤筒裡插的是一大把捕捉籤,只要丟下此籤,捕頭就要帶人去捕捉犯人。

“法”字籤為白頭籤,每籤一板,那是最輕的懲罰,即使縣太爺丟下二十支白頭籤,也不過是輕輕鬆鬆挨二十板子而已,打完後皮肉最多紅腫,立即可以行走。

“嚴”字籤為黑頭籤,每籤五板,屬於中等懲罰,一般安照情節輕重決定丟出多少支竹籤,同樣丟出二十支籤,會吃一點苦頭,至少是皮開肉綻的。

“明”字籤為紅頭籤,每籤十板,得到此籤的受刑犯人可就更倒黴了,二十支籤也就是要挨二百個板子,這頓打不死也殘廢。

員外看到自己書肆夥計面前的一大把紅頭籤,閉了閉眼睛,他明白縣太爺為何要把自己找來了,就是來看夥計捱打的。

“王員外”

這邊噼裡啪啦的在打板子,縣丞卻呼喚起來王員外,王員外連忙站起,走到縣丞前面,彎腰躬身。

“這個偷兒可是你書肆的夥計?”

“是”

“按照本朝律歷,你王員外沒有管教好自己的夥計,也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縣丞冷冷的說道。

王員外鼻尖開始冒汗,他知道自己今天肯定要破財免災了,既然如此,那還不如大大方方的承認錯誤。

“大人說的是,我沒有管教好自己的夥計,既然這個夥計犯下如此大罪,該打該罰,鄙人認下。”

員外的身子彎得更低了,現在不但是鼻尖上冒汗,整個人都開始冒汗,他知道自己這次應該是當了冤大頭。

“這位是青山書院的夫子,他的手被你的夥計給傷了,你可知道一個夫子最重要的是什麼,是能寫字的手,現在傷了,你覺得應該賠多少。”

捕頭聽到縣丞說到夫子的手,連忙走上前將夫子的手給抬了起來,讓王員外看清楚。

王員外爺不墨跡,從身上解下一個荷包,直接放到了師爺的面前,然後後退幾步躬身道:“這個荷包裡有銀兩若干,請大人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