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以成瑰 作品

第七章妖狼來襲

    自此之後,怪牛成了岩石的坐騎。

    騎著怪牛的岩石也成了巖部落的一道風景線,每個人看過來的眼光都是怪怪的,誰見過老是騎著病牛的勇士。

    在部落人眼中,勇士配駿馬,誰見過這麼拉風的勇士。

    “岩石,我們部族的駿馬隨便挑,看上就是你的……”

    終於,大石族長看不過去了,讓岩石自己去挑駿馬,畢竟馬兒多的是,只要你喜歡,什麼樣的都可以。

    岩石身下怪牛打個響嚏,非常人性化的斜眼藐視。

    “嘿,你這畜生還不樂意了,這是……”

    大石也看到了怪牛擬人化的表情,實在是太像人一樣了。

    “呵呵,就它,挺好。”

    岩石心頭暗笑,輕拂怪牛脖子上的捲毛,愛憐的不得了,這怪牛比馬兒可好用多了。

    這麼多天下來,岩石也是在觀察怪牛,畢竟不是真的騎著玩,那可是要上戰場玩命的。

    這傢伙通人性不說,關鍵是太聰明瞭,最最重要的就是哪一樣都強過了一般的馬兒。

    巖部落的族人也都大笑,並不當回事,就像他們自己家的孩子選擇駿馬一樣。

    畢竟他們沒看到岩石如何勇武,就現在的岩石,一個十二三的孩子,還騎一頭病牛,任誰都會認為他是孩子心性,鬧著玩的。

    雖然大石給他弄了一個第十三勇士的封號,可那又能代表什麼,不過就是一個虛名而已。

    畢竟在他們眼裡,岩石還沒有長大,不過還是個孩子,不足以成為勇士,不足以保護族人,相反可能還要他們來保護。

    部族人看岩石的表情不過就是對自家孩子的溺愛,孩子麼,能折騰的,在部族人眼中才有成為勇士的可能。

    自此之後,怪牛便和它主人一樣得到了一種榮寵,更是堂而皇之地到處遊蕩,時不時拖個羊腿回來讓岩石烤,這恐怕已經成為了它的一種最愛。

    問題是也不知道它怎麼弄來的羊腿,怎麼就能瞞過這麼多眼睛的,想想著實厲害了。

    怪牛最喜歡拱在草垛裡,弄一個銷魂的姿勢睡覺,至於讓它到牛群中去,立馬如同牛皮糖般粘著岩石不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