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水流 作品

第四十二章哥哥,給姐姐買籃花吧

    王卿琳被王大罰了禁足一個月,看起來是嚴懲,實際上不痛不癢。

    因著外頭瘋傳的“謠言”,就算王大不罰她,她也不好出門。別說是她了,就是白氏和老太太,也因著這事推了許多宴會應酬。王大每日上朝或去戶部,也是夾著尾巴做人,十分低調。

    田家也一樣。

    王卿瑤作為受害人,倒是可以出門走動,只是從桑家瓦子回來後,她就一直沉醉於小說創作,無心外出。她的字越寫越好看,如今已看不出“狗爬”的痕跡。

    因記掛著方圓和黃宣明的事,又寫了信讓閃電送去定安王府。蕭允回信說:方正找了個法子給黃宣明驗身,果然如她所說,這人子孫根斷了大半截,不中用了。又誇她寫字進步了。

    王卿瑤就問是什麼法子。蕭允說:方正因為左雲的事,對黃家人十分痛恨,不耐煩迂迴講君子之道,直接派人裝劫匪迷暈了黃宣明驗的身。只是雖然驗了身,這事卻不好跟方圓直接講。方正正煩著。

    王卿瑤就說:簡單啊,找個男嬰栽贓給黃宣明,就說是他風流快活留的種。黃宣明一輩子子嗣無望,說不寧就將錯就錯了。

    蕭允說:那萬一他不肯認呢?

    王卿瑤回:你們做得逼真點,讓他除了脫/褲子拿證據否認外沒有其他法子。

    蕭允就說女孩子家家的,說話文雅點。又教她把紙條都燒了,別落人話柄。

    王卿瑤回了串省略號,正要塞進閃電腿上的竹筒時,閃電幽怨的大眼珠子朝她看了過來。那神情彷彿在說:“你倆有完沒完,我都飛多少趟了?”

    王卿瑤餵了它一條小魚乾,想著省略號也沒什麼實質意義,又不是發微信,遂作罷。

    過幾日她完成了前十章的創作,傳小紙條約蕭允有時間一起去桑家瓦子。

    蕭允說抱歉啊沒有空,三月初皇上駕幸金明池,他要作陪,這幾天忙得腳不沾地。

    王卿瑤只好自己去。

    如今已是二月底,天氣越來越暖和,上回出門她還穿的輕薄冬裝,今天就換成了春裝。小說勾欄的老闆還記得她,接了稿子粗略看了一遍,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