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名叫云云 作品

第314章 靈族篇(312)我可是你哥

    雲凡咧著嘴,不太敢吃,看了看面前的肉串,又看了看木星辰面前的菜串,拿著一把肉串準備遞給木星辰,卻被小姑娘按了下去。

    小姑娘笑眯眯的說:“這是給你吃的,我哥長的胖,多吃菜對他有好處。”

    雲凡點點頭,而後看向木星辰,就發現木星辰臉色很是冷靜,就是眼神有火,似是想打人。

    雲凡嚥了口唾沫,“我是無辜的!”

    木星辰吃起了菜串串,但眼神一直盯著雲凡,雲凡又咽了口唾沫,開始吃肉串串。

    小姑娘笑著問:“大哥哥今年多大了?”

    木星辰回道:“十五歲,有相好的,倆人很恩愛。”

    小姑娘瞪了木星辰一眼,而後笑眯眯的看向雲凡,“大哥哥叫什麼名字啊?”

    木星辰回道:“他叫雲凡,家裡很窮。”

    小姑娘又瞪了木星辰一眼,而後又笑眯眯的看向雲凡,“大哥哥,我叫......”

    木星辰對著雲凡說:“她叫木萍萍,我二姨的女兒,今年十一歲。”

    小姑娘火人了,“哥!你太過分了!”

    木星辰舉了舉菜串串,“呵呵!”

    雲凡噗的一聲笑了出來。

    小姑娘心想,真的好好看。

    雲凡繼續吃著肉串串,也吃著菜串串,木星辰也不管自己這妹妹讓不讓吃,反正就是得吃。

    小姑娘開始還嘀咕兩句,“都這麼壯了,還吃肉,不怕變成個木球啊!”

    後來也就不說了,看著雲凡流起口水了。

    吃完後,木星辰帶著雲凡要走,雲凡說得付錢,不能白吃,偷偷放桌子上一顆純淨靈石,心想都是肉,應該值這個錢,而後跟著木星辰繼續逛著大街。

    雲凡將這條大街的左右商鋪,賣什麼,幹什麼,都給記到腦子裡,以前林宗恆帶他出門時,跟他囑咐過好多遍,到了一個地方,不管幹嘛,待幾天,都要好好記住這裡有啥,可以幹啥,以後能用到,也不用到處問該去哪,什麼地方有賣。

    主要的一句就是,能自己乾的事,別輕易的去找別人,實在是沒空去,找人幫忙記住得還人情,記人好。

    雲凡去過的每一個地方,有什麼,能幹什麼,他都記在腦子裡。

    林宗恆說過的話,他都記住了。

    賤兮兮的也記住了。

    豔陽天漸漸黑乎乎,一對好兄弟,好好的逛大街,站在了一處閃著金光銀光的大樹屋前,木星辰指著金光銀光,跟雲凡好一頓說,大致就是,這裡是城裡的有錢人,尋歡作樂的地方,木星辰家裡窮,就小時候偷偷進來過一次。

    就那一次,他就再也不敢來了,說是總流鼻血。

    雲凡心想,裡面肯定是有什麼大補之物,讓葉子少年給吃了,太補了,就開始流鼻血了。

    木星辰又帶著雲凡來到另一處尋歡作樂的地方,是五棵大樹連在一起的樹屋,樹屋很高,樓梯都在外面,有四層,樹屋門前排了很長的隊,那樓梯也走滿了人。

    木星辰說,這裡是木龍城販賣小玩意的地方,基本都是從人族那邊進的貨,還有些脾氣溫順的靈寵,城裡人都喜歡來,當然,買不買是另一回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