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一百二十三節 苟二和胡爛眼

    這裡是胡爛眼新得老營所在。臨高開始剿匪的時候,這個土匪頭子原本還不以為然,隨著匪股逐一完蛋,他手下投奔來得散匪也愈來愈多,胡爛眼知道待不住,便和苟循禮商議:在臨高待不住了還是另投門路到儋州去。

    苟循禮投到羅茂山之後成了胡爛眼的狗頭軍師,他即是胡爛眼的結拜兄弟,又有一肚子鬼主意,而且能寫會算,在匪幫中絕對是人才,所以很快就爬上了匪幫第二把手的位置。

    苟循禮朝思暮想著那混血的“*女”來人給他指示,好狠狠的收拾“髡賊”報仇雪恨。然而幾個月幾個月的過去,濠鏡澳那邊一點消息也沒有。苟循禮不敢到縣城或者東門市去――他太出名了,縣裡認識他的人不少。只好這樣在土匪窩裡混著日子,等著有一天當“還鄉團”。

    髡賊要剿匪的消息已經讓苟循禮心中暗暗害怕了,比起其他人來說他更清楚髡賊的能量,現在胡爛眼主動提出要換個地方當然沒什麼不好得――只要能留得小命,總有東山再起的可能性。但是土匪的規矩他是懂得:別看一片荒山野嶺,可是到處都是別人的地盤。外來土匪的到來必然涉及到火併。

    外來土匪除非實力很強,否則在火併中多半會輸――所謂強龍不壓地頭蛇。胡爛眼不擔心這個,因為他自己是儋州人,手下也有一多半弟兄是儋州人――確切的說,他們都是鄰近幾個村的同鄉。現在他們匪夥收容了潰散的土匪,膨脹到了二百多人,加上當地的鄉黨宗族,佔下這塊地盤不成問題。

    於是他帶著人馬、糧草和細軟丟下山寨啟程往儋州而去。一路上打垮了一股企圖攔路搶劫財物的土匪,殺死匪首,吞併了他的手下,又沿路吸收了許多被打散的土匪,到達儋州的時候人馬已經多達三百多號了。一時堪稱兵強馬壯。

    憑著人多和當地鄉黨、宗族的力量,胡爛眼很快就將盤踞在抱社嶺的一股土匪擊潰消滅,在當地稱王稱霸起來。

    胡爛眼雖然兵強馬壯,但是人多了開銷也大。他讓一部分家在本地不想幹的人回去當居家土匪。也就是說:有活動的時候召集起來一起去打劫分贓,沒活動的時候就在家種田。他自己帶著一百多名核心匪夥蟄居在山裡,時不時的找機會下山幹一票。

    但是幾天前,探子送來消息:一股髡賊已經佔了儋州城。這讓胡爛眼很是焦心。澳洲人在剿匪上特別來勁。要是在儋州也來這麼一次,自己就只能往昌化跑了――那地方滿地是沙子,百姓更是窮得叮噹響,真要去了連手下都養不活了。

    胡爛眼打了個哈欠,拿起竹舀子,在棚子外面的接滿雨水的水缸裡舀起一勺水喝了口漱漱口,又往自己臉上胡亂抹了把。踹了一腳躺在窩棚門口睡得正香的“哨兵”:

    “你,別挺屍了,把苟師爺請來”

    苟循禮住在不遠處的另外一個窩棚裡,他一個人佔著一個窩棚,這不僅是特殊待遇,也是現實需要,他的窩棚裡堆滿了匪夥裡的各種賬本花名冊之類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