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一百八十八節 夏稅

    各縣的徵收糧賦數字,最大不超過舊徵收額度的180%最低不少於kc%,但是文件裡明確規定,要確保過去的“浮收”、“加派”狀況不再出現,確保徵收的每一顆糧食,每一文錢都清清楚楚,有賬可查。絕對杜絕打著徵收皇糧國稅的名義卻肥了一大批經辦人的事情。

    至於繳稅賦的方式,除臨高之外,各縣試行流通券、糧食並舉制銀兩和銅錢不再作為徵收對象。必須按照糧食價格兌換成糧食流通券才能交稅。

    劉翔看得很是仔細或許可以在夏稅上打打主意?他忽然來了精神:攤派固然很不好聽,徵稅可就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了。

    當然,這稅不能徵讓平民百姓掏,而是要從大戶頭上出。

    “哼,看你們還能滑到哪裡去!”劉翔想到這夥縉紳大戶,嘴角頓時露出了笑容,“這可是朱八八定下的制度…···”

    他繼續翻看著文件,文件的最後,是厚厚的一本《瓊州府各縣舊有稅賦明細賬.瓊山縣分冊》,上面還蓋著紅色的“機密”戳子。這是財政總監部根據歷史典籍、縣架檔房和戶房書辦的口供編輯而成的參考資料專門發給各縣縣辦使用的。

    劉翔對稅務制度一竅不通,當然也不準備代庖,但是他對能收多少稅賦上來有著濃厚的興趣,當下打開翻看起來。初一看很失望,因為瓊山縣的夏稅只有區區八石六鬥。連秋賦的零頭都沒有。

    再往下翻看,看到“商稅”、“漁課”、“雜色”、“土貢”、“雜需”、“徭役”等種種名色·不由得滿目放光搞錢的大門道在這裡!

    別看每個名色金額不大,但是種類繁多,從魚膠、翎毛、藥材、絲和棉、麂皮到衙門辦公用得的紙張筆墨,官員俸祿、吏員的工食,最後到社稷、孔廟的祭祀幾乎乎每一樣都要向民間徵收:有的是銀錢,有的是糧食,有的是各種雜貨,還有的是力役。這些徵收來得財富除了一部分要上繳國庫之外,多數是留在地方上運用的。如果說糧賦是國稅的話,那麼這些雜稅大多是地方稅了。大明的州縣基本上就是靠這些收入在運轉。

    對劉翔來說最大的收益是在徭役上。整個瓊州府有官定的徭役負擔共計7役,在萬曆採取一條鞭法之後,這些徭役基本上已經採用了納銀代役的模式,瓊州府僅僅徭役銀的正額就有1兩當然,按照本時空的一貫做法,文件上指出,這筆徭役銀的實際徵收額度大概在~兩之間。

    瓊山縣作為全府的首縣,府縣兩級佔有差不多600役,也就是說,即使沒有浮收,劉翔至少也能得到兩銀子。加上其他雜稅雜派,瓊山縣在夏稅上完成兩是不成問題的。

    自然,劉翔是絕對不會滿足於僅僅只有五千兩的,他當即關照把縣衙裡的留用人員,馬本元找來了。

    馬本元原來是苟家在瓊山的“關係”,苟家覆滅之後被林佰光用黑材料脅迫收編,成了瓊山情報網的一員,春季覺醒戰役之後,他又成了政治保衛總局瓊山偵查網控制的“隱幹”人員。表面上還是瓊州府衙門的留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