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二百六十六節 優勢

    林佰光在安平的驛館裡住得很舒服,雖然是官府的財產,實際等於是鄭家的私業。維護開銷自然比皇上要大方多了。不但房屋整潔,驛吏氣色也不壞,對這位鄭家的“貴客”殷勤備至。

    只是,鄭家的迴音卻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毫無音訊。從人每天都在他們下榻的院子門口眼巴巴的看著外面有沒有鄭家的使者到來。除了來回殷勤照應的驛卒和館吏之外,一個人也沒有。

    他的從人們都是歸化民,一個個都焦急起來,生怕自己和“首長”一起被海上有名的大海主扣留,鬧不好小命不保。

    林佰光一點也不著急,鄭家不可能不吞下這個誘餌,哪怕知道上面有毒他們也無法拒絕,鄭芝龍“賭一把”的心態很重,靠著“賭”僅僅十多年間就從舅父手下的一個小夥計變成從顏思齊手下的寨主,最後一躍而為東南海上霸主。

    正如幾十年後鄭芝龍會被清軍誘到大營挾持而去,其實對他來說這不是第一回――幾年前他就曾經被臺灣的荷蘭長官納茨騙上船隻綁架,被迫簽下了貿易協議,還向納茨繳納了贖金。但是當滿清以裂土封王來誘惑他的時候,鄭芝龍再一次上了鉤。

    從這點看,大圖書館認為和鄭芝龍做生意買賣食鹽是完全可行的――只要是生意,一切都好談。

    不過,儘管元老院常委會和支委會都沒有透露會如何解決鄭芝龍和劉香,但是很顯然,鄭芝龍和劉香這樣野心勃勃的海主必然是被消滅的對象。他們的集團過於龐大,不可能接受改編,即使接受,鄭家的首領和下面盤根錯節的頭目、親信使得這一集團很難快速的被海軍和商貿部門吸收。

    再者,鄭芝龍和劉香這樣的大海主集團,對〖中〗國沿海的海上貿易是相當有害的,他們追求的壟斷效應。鄭芝龍擊敗劉香之後。高價出售國際貿易的海上通行權,一面令旗每年的價格是二千兩,實際上徹底的封鎖了一般財力不濟的商戶、船戶參與遠洋貿易的可能性。明亡之前,鄭芝龍集團實際上已經壟斷了對日的平戶貿易。在抵達平戶的〖中〗國船隻中,有四分之一是其直接控制的安海船。而他們在〖中〗國沿海地區的爭鬥和壟斷,也嚴重影響了沿海的國內海上貿易、

    元老院要奪取海上霸權,構築“元老院統治下的海上和平”。取得霸權的目的不僅僅是獲得超額的利潤,更多包含促進海上貿易,刺激沿海工商業發展的需求。如果貿易的利潤都被渠道商所壟斷,除了必需品和奢侈品之外。貿易商和零售商遲早得被迫退出這個商業體系。過高的價格也會使得消費者的消費能力萎縮甚至消失。

    “私人的壟斷就意味著反動。”馬千矚在一次的執委會擴大會議上給海主們定了性“是落後的,阻礙生產力的舊事物。”

    “阻礙生產力”是一種很嚴肅的定性――大致和判了死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