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四節 戰利品處置

    加勒是錫蘭島上的重要商業口岸,此地又是前往印度貿易的沿途中轉地之一,而錫蘭本身也有相當多的香料和寶石的出產,所以很多船隻會在這裡靠泊,補充食水,整修船隻,交易商品。所以修船廠的規模頗為可觀。

    不過李華梅把格里芬號拖進修船廠之後,這裡的估價卻高達三千西班牙比索――12磅加農炮的威力實在太過顯著,船殼上打出了不少破洞不說,臨高獨有的葡萄彈對甲板和帆纜的洗劫使得帆纜全部報廢,三根桅杆要更換,甲板上也有大量的破損需要修補。除了金錢,還得花上三個月的工期。

    李華梅有些遲疑,她原本打算修復格里芬號之後作為自己的旗艦使用――既然要正式投奔澳洲人,自己的“本錢”就得雄厚一些才好。格里芬號的噸位和船型都很合乎她的心意。但是這開銷和工期都讓她難以接受。

    正在遲疑間,出現了一個戴著一隻眼罩的西班牙紳士,他提出以九千西班牙比索的價格購買格里芬號――包括上面的大炮、火藥和貨倉裡運銷來得武器:包括數百支火繩槍,一些刀劍和幾門小炮。

    這個建議立刻打動了她,雖然格里芬號是艘不錯的船,但是她第一耽誤不起時間,第二也不願意在這上面花太多的錢。再說等到正式投髡之後,很可能從澳洲人那裡弄到更好的船。

    於是這筆買賣在討價還價中以一萬比索成交。西班牙紳士很爽快的拿出一張可以再果阿和澳門兌現的印度婆羅門商人的支票付了賬。

    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拆下船頭的鷹獅船頭雕――為此差不多損失了五百比索,不過李華梅覺得很值:她現在終於有了一件連澳洲人都沒有的東西了。

    賣掉了受損嚴重的格里芬號,杭州號的維修就很快了。李華梅一邊督促修船一邊處理戰利品。

    主要的戰利品就是俘虜。由於上次她們姐妹在這裡和葡萄牙殖民當局鬧過一點小小的不愉快,所以這次為了體現姿態,只好把這些丹麥佬以半賣半送的價格賣給了總督,讓總督能小小的發一筆財。

    能換贖金的都是些軍官和高級船員,沒有人會為普通船員們付出贖金的。而且這夥人中間也沒幾個丹麥人。李華梅很簡單的把餘下的人集中起來,要他們二選一:要麼跟著她幹,要麼就到總督府的地牢裡蹲著,等候總督和主教的審問。走運的話按世俗的海盜罪絞死,不走運的話按宗教“異端”處理,願意悔罪的充當苦役划槳手,堅持信仰直接燒死。

    當下所有人立馬換了東家,輕傷員簡單治療一下。重傷的根本不用管――因為他們早就死在海上了。

    那些被蹂躪的病懨懨的阿拉伯奴隸在碼頭上就地賣掉,看起來還行的給點鹹魚調養一下跟歐洲女人一起運到臨高去。這一路倒是很安全――按照李思雅定的老規矩,船上絕對禁止搞女人,下船隨便。

    在俘虜中李華梅留下一個十來歲的阿克蘇姆小女孩做使喚丫頭――埃塞俄比亞的特產就是奴隸,這些東非人高大有力,線條俊美,是中東奴隸市場上很受歡迎的貨源。自己嚴加調教肯定是一把好手。為了紀念這次勝利,給小丫頭起名叫李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