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六十三節 奪回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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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統太郎被他這番話說得五迷三道,這個〖日〗本武士從來也沒想到陰謀詭計還有這麼多的道道來,對錢太沖佩服的愈發五體投地。不過他有些好奇,問道:“是哪十大罪狀?”

    “身為安平守將,髡賊來襲之時上不顧主母和少主安危,下不顧滿城眷屬族人,不發一炮,棄城而逃,是一大罪!”

    “對!”

    “主母、少主蒙難,既無破敵之法,又無援救之策,坐視不理,是二大罪!”

    “將軍野戰陣亡,不殮骸,不舉喪,不除吉服,每日飲酒作樂,嘻戲如常,‘喪心病狂’如此,是三大罪!”

    ……

    錢太沖一一列舉,一口氣唸了十條罪狀,一條條都是當時社會環境下十分嚴重的“罪名”。真要按照這些罪名追究,鄭芝莞人頭落地也還是輕得。

    “我們要殺了他?”

    “如果他明辨事理的話,就容他戴罪立功。

    ”錢太沖並不準備殺人尤其是鄭芝龍的族人,這在宗法社會里是很嚴重的事情,更別說自己本質上是一個外人。

    鄭芝莞本人無足輕重,但是一旦殺了他,會使得鄭家族人產生抗拒戒備的心態,今後的事情就更加難以開展了。巡撫大人雖然支持他,但是畢竟力量最小。

    “我現在要去覲見少主。”錢太沖說“把這些事情向他稟告。”

    鄭森雖然只有八歲,畢竟已經是懂事記事的年齡。雖然眼下是自己用事,但他總有長大的一天,輔佐的權臣和沖齡即位的少主,自古以來關係就是十分微妙的,自己若不能處理得當,必然會為未來埋下禍根。

    不過他沒有立即去見少主而是去見了目前負責照顧少主生活起居的一位僕婦。

    這位僕婦亦是鄭家的遠親,原本在鄭府內宅當差,與少主相識。所以統太郎帶著鄭森逃到晉江之後,就由也逃到這裡的這位僕婦服侍。

    “我一會想覲見少主不知道少主最近的生活起居怎麼樣?”

    “生活起居倒還正常,只是平日裡幾乎無話。整日裡沉默不言。另外少主一直不肯吃魚肉。婢子怕他身子支撐不住。”僕婦很是著急。

    這麼說來,少主心中十分沉痛,錢太沖心想,但是因為身在不測不願意給周圍的人添麻煩,所以保持沉默。這份隱忍的功夫就勝過一般的孩童了。不吃魚肉是為父親服喪孝心可憫。如此說來,少主是位可造之材。

    “我要晉見少主。”

    鄭森年方八歲和他的父親一樣長相俊朗,因為迭遭變故,小小年紀變得十分深沉。見到錢太沖來拜見自己,他知道這位就是輔佐自己的“錢先生”了,鄭森雖然年幼也知道這位錢先生如今正為自己的地位奔波,他是1630年才從〖日〗本回國的,漢語說得不還甚流利,依然勉強說了些話來勉勵“錢先生”。

    見過少主之後,錢太沖愈發有了信心。當下和統太郎等人謀劃起重回安平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