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一百七十一節 搞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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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光九這個人不足為奇,苟承絢第一次見到他就知道他是個破靴黨――雖然臨高沒這說法,但是和他就是一路人。當初他可是被臨高那些文人罵為斯文敗類的。

    “說我是敗類,你們這群人卻一個個都投靠了髡賊!”苟承絢午夜夢迴,痛感自己淪落至此的時候總是要想起這幫當初咒罵他和他爹的臨高文人。更恨髡賊識人不明,居然不先來招降他苟家――非去勾結那幫鹽狗子。

    其實投靠髡賊這件事,他家是一點沒心理負擔的,只不過髡賊先拿了他家當作野怪給刷了,讓苟家投降賣國都不成。到現在弄成了國仇家恨,痛感“賣國無門”。

    這種強烈的失落感加上自家自身的淪落,使得苟承絢對髡賊懷著強烈的憎恨,非要和髡賊鬥個你死我活不可了。

    他來郝元落腳的地方已經不是第一回了,這個人很是古怪:明明住在臭烘烘的貧民窟裡,屋子卻收拾的乾乾淨淨。

    舉止文雅,愛乾淨,又能讀能寫,說起話來又是大道理套著小道理,天理人情滴水不漏的文章……苟承絢認為他並不是什麼“機工”,而是個讀書人出身。

    只是這個讀書人太過與眾不同,他即不炫耀自己是個讀書人,還能廁身於這麼困苦的環境之中――要知道東家老爺每個月都給他十兩銀子的個人開銷,至於用在“辦事”上的費用,每個月也有幾十兩,最近幾個月,甚至有幾百兩銀子的時候。

    在這個經手三分肥的觀念深入人心,甚至是公開的規矩――連大戶縉紳人家也都默認自家僕役採買的時候拿回扣,虛報數額。郝元很可以在過手的銀子裡拿些個人的好處。

    即使他真得很清高,不願意從中獲益,每月十兩銀子的開銷也足夠讓他在城裡找一處像樣的房子,再找個女人服侍自己――要知道一個衙門裡的師爺一年的束脩才不過一百二十兩。

    郝元卻毫不在意的住在這破屋子裡,每天吃糙米雜糧煮得飯,菜,都是附近幾個村的村民送得――他平日裡給村民代寫書信、文契,念念官府的公告。要說葷腥,都是最便宜的江邊的臭魚爛蝦,從沒見過他吃肉。

    苟承絢派人悄悄打聽過郝元在這裡的事情。知道他在周邊貧民的口碑非常好,大家都尊稱他叫“郝先生”。

    郝元平日裡替人“代書”,他不但字寫得好,而且內容也寫得周全、得體。有些人遇上疑難問題也來問他的意見,他總能給出非常合適的建議。他也主動走出去,到各家各戶的破房子裡去串門。有時遇上有人病了,家裡人手不夠,他就成宿在那裡守護著。抓藥沒錢,他就掏自己的腰包。誰家有了過不去的難事,他也是總是儘可能的幫忙。

    老百姓的心眼最實在。誰對他誠心誠意,他就會把心掏給你。郝元是他們心目中的“聖人”,他們喜歡他,尊敬他,越來越信任他。在整個南下窪他都有很高的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