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三百一十一節 成功潛入

    林銘在東山居上又住了幾天,直到檢疫期滿,這才結清工錢,收拾了自己的衣物告辭下船,劉管事少不得又有一番做人的道理奉送,林銘自然是唯唯而已。

    按照港務的關照,林銘一下船就趕緊去海關大樓辦理臨時身份證,他自己是強力機關出身,大體知道這是髡賊的“路引”、“腰牌”之類的東西,沒有這個東西在臨高就是寸步難行。他從客商們口中知道,即使是短期來臨高做買賣的生意人,也得辦一張“臨時證”,不然到得岸上,住不了旅店,遇到髡賊的番子衙役路查,沒有證件少不得還得到班房裡住一晚,找到人證明才能出來。若是找不到人證明,就得去河工工地上挖幾個月沙子了。

    碼頭上雖然熙來攘往,道路錯綜複雜,但是這裡的交通標示很清晰,對林銘這樣認字的人來說更是容易。他沒費什麼力氣就一路來到了海關大樓的門口

    海關大樓雖然頂著“海關”的名頭,實際上是博鋪港內各部門的綜合辦公樓――由於元老院執行的是近乎自由貿易的進出口稅率,海關的實際業務少得可憐,自然機構和人員也很“精幹”,佔據不了幾間辦公室。

    出於精簡機構的目的,臨高的港務機構包羅了舊時空在口岸執行公務的各種職能部門,除了海關和警察。而每個要在臨高逗留的人都要領取臨時證件是元老院國家警察機構的首要任務。

    國家警察儘管沒有政治保衛總局那麼聽上去高大上,但是在具體運作上堪稱是所有強力機構的基石。不但大多數技偵項目都由國家警察掌握,在基礎民情掌握上,各個強力機構也是依靠國家警察的機構來執行的。

    全面清丈海南土地工作結束之後。國家警察就開始了部署警務機構,全面清理戶口的工作。這一工作首先從瓊北人煙較為稠密的發達縣份開始,再推進到南部。不但動員了全體警察,還大量動員伏波軍和芳草地的學員。到1633年的年底,已經完成了海南全島的原明朝統治區的漢族、苗族和熟黎人口的戶籍統計、登記和發放身份證件的工作。大致掌握了海南全島的人口數字、年齡構成和性別比例。

    在這一基礎上。從1631年開始,國家警察針對主動前往臨高、瓊山等地的外來商販、季節性短工、移民人數的增加,開始在海南的幾個主要人口進入地點建立臨時身份證登記發放點,確立了持證短期逗留制度。在這一體制下,外來人口根據自己的需求,申請辦理從十五天到一年的臨時身份證。任何外來人口如果被發現未取得臨時身份證而在海南活動的。一旦遇到臨檢立刻遭到拘捕。同時沒有證件的人也不能入住旅館、租住房屋,更不能受僱於人或者申請營業執照。總之,沒有證件就會寸步難行。

    國家警察也好,政治保衛局也好,民政人民委員會也好。甚至包括企劃院,元老院的各個政府部門都急切的需要掌握流動人口的動態情況――臨高和海南的許多地方都開始出現前工業化時代的社會特徵。要控制流動人口就必須對人口的動態進行全面的監控。出入境登記、身份證和戶籍制度、再加上住宿登記、用工登記,即使在簡陋的技術條件下也能大致保證一定的社會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