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三百二十節 戶籍警

    相比之下,還是被“借調”出去要有意思的多。“哎”李詠薰拿起一支削好得鉛筆嘆了一口氣。自從在澳門落入了澳洲人之手被帶到臨高之後,開始幾個月她一直被單獨軟禁在那棟房子――她後來知道那叫“學習班”。

    在學習班被提審過一次之後,連著幾個月再沒有一個人找過她。只是叫她不斷的寫自述。僅僅這自述就寫了不下二十遍。每次交上去都會被退回來,批語千篇一律:“太過簡單”。

    “那你們要我寫什麼呀?”有一次她朝著來送材料的柯雲抱怨,“我一個小女孩子,見識就這點了……”她哀求道,“求求你們,給我個明白吧,別這麼掛著。”

    “你好歹活在這世界上十五年了,總見識過不少事情了。事無鉅細,想到什麼些什麼。家長裡短也可以,你家養過幾條狗也可以寫,小時候被爹媽打屁股也可以寫……只要你記得的事情,一概可以。”柯雲一點沒有被她的抱怨打動,“什麼時候通過了,才有下一步。”

    於是她只好在學習班的小房間裡昏天黑地的繼續寫自述。在半年多時間裡,李永薰為不讓不知所謂的“晾”在此地,不得不搜腸刮肚的寫自述,到後來簡直是沒話找話的摳細節。

    有時候她覺得髡賊根本沒打算要看她的自述:她小時候養過幾條狗,南京錦衣衛裡有個叫陳大有的力士戶是她家親戚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髡賊即沒有用也不會感興趣。他們不過是以此來消磨自己。但是她完全無力反抗:這樣小命交到別人手上,等待被人判決生死,甚至可能生不如死的日子實在難熬。李詠薰很清楚落入暴力專政機關的女囚境地是如何悽慘的――比起大明,髡賊對女犯算是很客氣的了。

    雖然未受嚴刑拷打,也未遭侵犯,但是即使結案,自己的下場也極為可憂。照著大明的規矩,自己縱然能逃過一死,最後的下場無非是“交官媒發賣”、“入教坊司”。要是前者多少還有轉圜的餘地,不論是買去當老婆還是當婢女,只要能聯絡上廣東的姐姐姐夫,就能拿錢來贖人,要是落入了髡賊的“教坊司”……李永薰簡直不敢想象。

    就這般被消磨了大半年之後,李永薰幾乎都要被折磨得出怔仲之症的時候,柯雲來到了她的監室――不過這次,她手裡沒有那份總是被退回的自述。

    李詠薰立刻意識到肯定澳洲人對她定然是有了安排了。忙上前擺出討好的表情地張著亮 晶晶的大眼睛可憐兮兮的問:“姐姐,我之前寫的自述很好,能放我走麼?”

    柯雲卻只是冷冷的說:“跟我來”。

    李詠薰忐忑不安的跟著柯雲,通過一道道的鐵門回到久違的門廳裡。她想從柯雲的表情裡看看自己的下場――然而對方卻始終是面無表情。

    門廳裡空蕩蕩,這讓她稍稍安心――要是要把她帶去處決或者“發官變賣”、“賣入教坊司”之類的,肯定會有幾個身強力壯的健婦。現在別無一人,大約不至於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