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三百二十二節 新工作

    聽說被安排到國家警察一度讓李永薰情緒低落――她見識過東門市上戴著斗笠,黑制服綁腿,腰裡掛著個白短棍的“警察”――不要說偷盜搶劫這種“案子”,連吵嘴隨地丟垃圾吐痰都管。簡直比“比狗管得還寬”。從他們負責的範圍來說,大體就是大明衙門裡的快班捕役,地地道道的“賤役”。

    “你懂什麼,”柯雲見她情緒低落,知道她想什麼,“國家警察可不是縣衙裡的快班――是地地道道的元老院直屬的強力部門。警察更不是什麼賤民,咱們大宋澳洲行在沒有賤民的說法。這差使可不是一般人能幹得的,多少歸化民都搶著想幹呢。”

    “這個,警察也算官嗎?”李永薰可憐巴巴的問道。

    “當然算啦,你看,你入職之後就授見習警士,幹滿三個月晉升二級警士――這就是列編了,正兒八經的元老院屬下的‘幹部’了。按月發薪水,還有各種補貼,每年發制服……你看大明的衙役有這個待遇沒有?”

    衙役除了“班頭”之外,剩下的無非就是“在冊的”正式衙役和“做公的”幫閒。別說官身,連“經制吏”都算不上。至於工資待遇這種東西,衙門是向來不考慮的。

    李永薰有點動心了,“官身”這東西太有吸引力了,縱然是“芝麻官”,好歹也是個“官”呢。她平日裡就很羨慕柯雲的制服和“奉公”時候那種嚴肅從容,充滿權威的態度――這種“威儀”和大明的官吏完全不一樣。

    自己的飛魚服、繡春刀,還有“腰牌”,說到底不過是“玩笑”罷了。做不得真。臨高的警察職位可是實打實的“有官身”,真正的“奉公”。

    退一步說,就算自己不願意,在臨高這個澳洲人的老巢裡還有什麼可選擇的餘地嗎?柯雲的“紫明樓正缺人”的話可還在耳邊呢。

    “可是我想到姐姐的行人司……”李永薰看著柯雲的黑色制服,嘆了口氣。

    柯雲笑了笑:“時間還長。慢慢來。”

    於是李永薰就正式當了“警察”。先填寫了“公職人員入編登記表”,然後就被安排進了芳草地的“警政學習班”。由於當時正是國家警察的擴編,警政系統刷新,急需大批人員。李永薰本身能能寫會算,又有“家學淵源”,因而沒有進三個月的警察短訓班。而是進了一年制警政班。

    學習之餘,李永薰也幾次動過念頭給家裡和佛山的表姐寫信,但是一想到柯雲的話她就畏縮了,再者寫了又怎麼給他們捎去呢?驛站是在澳洲人的掌握之下,這裡又沒有熟人可以託付。這事情就耽擱下來了。

    在芳草地學習一年對她的改變很大,畢業的時候她成績優異,隨後就被分進了戶籍處工作。警銜也晉升到了見習協理員。

    戶籍處的工作很是枯燥乏味,雖然她穿上了曾經豔羨的黑色制服,但是每天從事的卻是文牘工作。由於中央政務院開始著手建立全島戶籍系統,無數的戶籍資料潮水般的湧入戶籍處,僅僅製作戶籍檔案就讓整個戶籍處忙得昏天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