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三百三十一節 魚餌?

    《醫品嫡妃:王爺請納妾》來源:

    “我在這裡閒坐……這女人非要招攬生意,我不理她,她還要大喊大叫……”

    “有這回事?!”警察轉頭問“流鶯”。

    “流鶯”狠狠的瞪了林銘一眼:“沒有的事!是他要我伺候,又不肯花錢。”

    “這裡是非營業區,你怎麼跑到這裡來了?”警察的目光落在她脖子上的項圈上,沒有好氣的問道,“你的黃票呢?”

    “流鶯”自知理虧,只好將黃票交了出來。

    警察看了看黃票,唸了起來:“忻那春――果然是個‘非國民’。”他說到“非國民”的時候一臉鄙夷,“違規營業、非法拉客。就憑這二條,你這是又準備屁股吃五十鞭子休息幾天了。明天等著上治安法庭吧。”

    忻那春的臉上頓時流露出恐懼來,可想而知這五十鞭子不是那麼好捱得。

    這邊警察做了記錄,記下了他的臨時身份證號碼,讓他簽了個字。

    “這位先生你可以自便了,她已經違反了《風俗營業條例》,其他就不用說了。”警察說著將她的黃票收到隨身的帆布包裡,掏出根繩子系在忻那春脖頸的頸環上,牽著走了。林銘恍然大悟:原來頸環派這個用處。

    林銘匆匆離開了河堤,心中暗暗憂慮:這警察來得也太快了吧!焉知是不是個圈套?錦衣衛的暗記雖然是內部的秘密,但是聽聞這些年來衛內出去執行任務失蹤的不少,不少固然是殉國而死,其中失手被擒的、叛國投敵也不會完全沒有,這套暗記不知道有無洩露出去?

    不過,聽聞衛裡的人馬大多是去遼東,當初奢安之亂的時候也有到雲貴的,沒聽說有派到海南的――這幾年除了“海賊禍亂廣州”算是驚擾官府之外,其他時候廣東全境都是“太平無事”。誰也不會沒事找事的派人去臨高。他相信李永薰不會把這“壓箱底”的東西交給髡賊的。

    想到這裡他內心稍安,回去的路上他去了一趟河原街,發現警察駐紮所的確距離自己約會地點很近。如果警察在街上巡邏的話,聽到聲音趕過來還是有可能的――雖然有太過積極之嫌。

    不過,如果髡賊真得懷疑他的話,大約也用不著這麼大費周章,按照林銘在錦衣衛當差的思路,有嫌疑的抓來嚴刑拷打就是了――什麼口供得不到?

    只是自己這麼一來,就把同行給得罪了。那“幹事”他倒不擔心,從剛才的情形看,忻那春應該是同行在當地發展的,既然願意在髡賊治下幹這殺頭的買賣,應該知道輕重,不會胡亂攀咬。

    至於這位沒有露面的同行倒是個隱患,萬一他能活著回去,在廣東遇到自己,到時候扯起皮來倒是件極大的麻煩事。

    最好就讓他無聲無息的在臨高消失掉。林銘暗想,絕不能讓他壞了自己和小姨子的好事。

    想到這裡,他繞了個圈子,確定無人跟蹤之後,回到了海興號。

    第二天,他照常工作。到傍晚下班之後,佯裝散步,又去了當初小姨子給她回應暗號的地方。暗號旁果然又添了一條:大堤上不安全。